海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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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19-24089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19-01-08 16:19 文 号:琼教职成〔2019〕3号 发布日期:2019-01-08 16:19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及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职成〔20193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及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及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确保期末工作有序开展,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平安、和谐、快乐的假期。根据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历,现就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9年1月23日学生正式放寒假,2019年2月23-24日学生返校注册,2月25日正式上课。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中职学校不得提前放假和推迟开学。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期末管理,全面完成学期工作任务

各学校要切实按照学校常规管理要求做好期末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完成学期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学期总结工作和各类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并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好下学期工作计划。

(二)加强教育,确保假期平安稳定

1.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一是要重点抓好学生人身安全。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橱窗、校会、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要抓好校舍、校产安全。放假前,各学校要对校舍门窗、消防设施、用电线路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是要明确管护责任,坚持假期值班制度。校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夜间巡逻制度,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故等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切实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和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琼教职成〔2016〕29号)精神,切实加强实习组织和实习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三)认真准备,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

1.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提前谋划,科学安排,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具体工作要分工到人,并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充分做好春季开学的准备工作。

2.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中职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放假前要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控辍保学教育,特别加强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进行保学教育。开学后,要认真查清未返校学生流向,对尚未返校且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安排专人跟踪做好学生本人和家长思想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扶,发动其返校学习,把学生流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3.精心开展入校教育。各学校要把开学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节点,精心安排好开学典礼,开展学习和践行中职学生公约、形势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校规校纪教育、校史教育等活动,既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安心学习,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又要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成果。

4.扎实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学校后勤工作,把工作想细抓实,抓好开学后学生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维护好师生利益。

5.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各学校开学后要结合实际,对校舍的消防和用电线路、教学设施设备、学生个人物品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春季开学后,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对各中职学校放假和开学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海南省教育厅

                                 201914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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