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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职成〔2019〕5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职业教育人才
培养试点项目及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经海南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职业教育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等六个方案的通知》(琼教职成〔2014〕3号,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保持总体规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结合各项目2014—2018年度的招生情况和我省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的需要,现就2019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及招生计划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有关学校要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申报试点项目和招生计划。
(二)申报专业时,要充分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十二大产业需求,优先选取本校的优势专业和就业形势较好的特色专业。2019年开展招生时,招生不足30人的专业不得开班。
(三)新增的试点项目必须按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提交《专业设置申报表》《专业设置论证可行性报告》和《专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2014—2018年已开设的试点项目无需提交上述材料。
(四)连续三年招生无法单独成班的试点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各有关项目的联办学校应根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提交《专业点设置申报表》,并填报《2018年试点项目预报招生计划编制表》(见附件),经双方共同签章后,由前段培养院校于2019年2月15日前报省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并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
三、其他
(一)各学校申报的项目,由省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复,招生计划将纳入有关院校经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总额内。
(二)各有关职业院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存在疑义,请及时与省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高教处联系人:苏永光,联系电话:65343725。
职成处联系人:李丽雯,联系电话:65375742。
附件:2019年试点项目预报招生计划编制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
2019年试点项目预报招生计划编制表
填报人: 手机:
序号 |
前段培养院校 (2019年招生院校) |
专业名称 |
后段培养院校 |
专业名称 |
申报招生计划数 |
试点项目类型编号 |
2016年该项目实际招生人数 |
2017年该项目实际招生人数 |
2018年该项目实际招生人数 |
是否新增项目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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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培养院校(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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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段培养院校(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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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
日期: |
负责人(签名) |
日期: |
注:1.“试点项目类型编号”选填: A: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试点; B:中高职“3+2”连读培养试点; C: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 D: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 E: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 |
2.请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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