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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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19-60334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19-05-15 17:19 文 号:琼教基〔2019〕78号 发布日期:2019-05-15 17:19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9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201978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9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

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八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29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厅定于201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我厅制定的《海南省2019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单位)实际贯彻实施。

                                  海南省教育厅

                                 2019515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2019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八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29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厅定于201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科学做好入学准备

二、活动时间

集中宣传时间:2019年5月20日—6月20日。各市县可根据工作需要延长集中宣传时间。

三、宣传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引导广大教师和家长树立科学理念,尊重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关注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将入学准备教育贯穿幼儿园教育的全过程,为幼儿今后的学校生活做好准备,为其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

要切实扭转一些家长过度强调知识准备的认识偏差,坚决抵制和摒弃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和教育内容的错误倾向,重点关注幼儿身心健康、学习品质及社会性发展等关键素质准备,注重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理能力,激发幼儿学习兴趣,培养勤学好问、认真专注的学习品质,建立初步的任务意识和规则意识,形成诚实守信、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等道德品质,引发幼儿对小学生活的积极体验和向往。

四、活动安排及形式

(一)准备阶段(5月9日—5月19日)

省教育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下发宣传月活动通知;各市县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宣传活动月活动方案制定本地具体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准备相关宣传材料;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也要结合区域帮扶工作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准备相关宣传材料,宣传月期间要到帮扶市县举办报告会;10所省示范幼儿园结合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准备相关宣传材料,宣传月期间要到对口帮扶幼儿园所在市县举办报告会。

(二)实施阶段(5月20日—6月20日)

1.教育部组织制作公益宣传片、电视访谈节目等系列主题宣传信息,将在宣传月期间在教育部官网和“微言教育”平台(微信公众号:jybxwb)推送,请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各幼儿园随时关注。省教育厅定于5月20日(星期一)在三亚市举办海南省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并于活动月期间组织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和10所省示范幼儿园学前教育专家分赴对口帮扶市县举办报告会,时间安排将结合所在市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确定。

2.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大型室外宣传活动,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同时要组织幼儿园和小学共同参与宣传月活动,指导幼儿园、学校,面向家长,精心组织形式新颖的主题开放日、家长讲座、宣传咨询等多种活动,同步宣传,促进幼儿园与小学有效协同,双向衔接。让家长走进幼儿园、小学,了解幼儿园教育的主要任务及幼儿进入小学所需的身心健康、学习品质及社会性发展等关键素质准备,从而建立家长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待。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及手机等各种媒体,多视角、多形式宣传剖析片面准备的危害,让家长了解入学准备工作是如何渗透在幼儿园三年的教育过程中

3.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次宣传月活动作为治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重要途径,同时做好对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就近免试入学的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禁面向学龄前幼儿开展“提前教学”“应试教学”等培训活动。

4.各市县(单位)要及时将宣传月活动情况及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我厅将选取部分特色材料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和微信教育平台推送。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6月29日)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在活动实施后要及时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策划。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教研和专家的力量,精心策划宣传内容,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尽快组织实施。同时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二)领会主题、抓好落实。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刻领会活动主题内涵,突出重点开展活动。做好幼儿入学准备,要求幼小协同,家园、家校配合,关键是幼儿园、小学教师和家长要了解、理解并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共同营造有利于幼儿适应小学生活的氛围,循序渐进,因势利导,让幼儿成为小学生活的向往者,成为小学学习主动的准备者,让入小学不再成为困扰幼儿的因素,而是成为促进幼儿成长的动力。

(三)科学导向、严格把关。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对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内容要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推销产品,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校和省示范幼儿园将本地(单位)学前教育宣传月实施方案和总结(含相关活动图片资料电子版)分别于2019年5月19日和6月29日之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并于宣传月期间及时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每个市县(单位)至少要报送1次。

联系人:林紫芳、张馨尹,联系电话:65230825,电子邮箱:652308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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