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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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19-75688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19-07-03 10:41 文 号:琼教基〔2019〕102号 发布日期:2019-07-03 10:41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2019102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做好2019年暑假有关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按校历规定放假。根据校历的安排,2019年春季学期我省小学(幼儿园)从2019年7月6日、中学从2019年7月13日起放暑假,中小学(幼儿园)下学期报名注册时间为2019年9月1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019年9月2日。高三年级可提前两周开学。

二、安排好学期末工作。各地要统筹安排期末考试时间,为各中小学校留足时间进行考试结果分析和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放暑假前,对高一学生开展一次生涯规划专题教育,为学生在高二年级选科学习进行指导,提供帮助,要利用暑假做好选科走班的教学安排,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三、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要求开展好“平安暑假”专项活动,组织学生和家长观看安全教育视频。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集中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聚焦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畅通家校联系渠道,要求家长加强暑假期间对孩子的监护,共同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要认真做好教育部印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及时提醒家长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各中小学校在假期前要组织人员重点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并抓好整改落实。各中小学校在放假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查,确保校园校产安全。

、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各中小学校要统筹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广泛利用体育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各级各类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要专题开设暑假研学实践课程,打造精品研学实践线路,提供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统筹调配师资,尽量多开设丰富多彩的兴趣班,满足中小学生暑假生活需要。鼓励中小学体育场馆、图书馆(阅览室)、乡村学校少年宫暑假定期向学生开放。要通过开展专题教育,讲授网络安全和网络沉迷等内容,帮助学生提高对网络黄赌毒等不良网络行为的甄别能力,自觉抵触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要指导家长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安排适量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节约习惯,提高劳动能力,帮助树立节水节粮节电意识。

、规范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等,同时要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假期开展的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班严格进行审核备案。一经发现有超标超前培训内容的,要求培训机构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训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务必做到学科类培训班全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等,在暑假前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排查,并在暑假期间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监测,重点巡查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实行“零容忍”,现场予以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吊销办学许可,同时提请市场监管等部门吊销执照。

附件: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海南省教育厅

                                  20197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暑假是溺水高发期,希望广大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承担监护责任,经常进行预防溺水提醒,教育孩子重点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孩子安危关系家庭幸福、祖国未来,是全社会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19年  日

回  执

学校已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邮寄的方式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处划√)。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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