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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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19-00829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19-08-16 15:26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08-16 15:26

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国教督办〔2019〕3号)要求,我省认真开展了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公示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教育厅牵头认真落实,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补短板。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2019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自评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建立了省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方案》对评价内容逐项作了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做到任务到人。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先后组织召开8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评价指标,统一各有关部门对评价指标的认识和自评说明文本规范,督促按时提供自评和佐证材料并严格审核,协调省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测评标准和要求,及时高效完成各项自评工作。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海南教育抢抓发展机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奋进担当、狠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主动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各项教育工作、各级各类教育呈现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持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立了以省委常委为组长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建立省级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制度,探索构建维护高校稳定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省委书记刘赐贵、省长沈晓明带头分别到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好一堂思政课;省委其他领导也相继到各高校调研指导、作报告,省领导“进学校、上讲堂”已形成制度和常态。坚决落实《海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严把教材选用关,确保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体现国家意志和意识形态属性。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理顺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隶属教育部门党组织管理。指导各市县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对没有党员的学校,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发展党员等方式,在学校开展党的工作。全省公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覆盖率达100%,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覆盖率达86%。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工程实施方案》,共建成954个标准化基层党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以打造标准化党组织为目标,有效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加强评议考核,指导高校建立“学校党委书记-院系党总支(党委)书记-师生党支部书记”三级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市县建立市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和教育局党委书记向市县委述职、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向市县委教育工委和教育局党委述职的两级述职评议制度,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得到落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3.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机制。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出台《海南省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中小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方案》,持续推进高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学部)项目、设立“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省易班发展中心和省级高校思政工作中心,组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学校思政工作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要求。扎实推进学校体育健康工作,中小学全面落实开齐开足体育课和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要求,结合海南实际实施中小学生游泳普及工程,游泳池建设覆盖全省各乡镇,累计培训21.1万余名中小学生学会游泳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全面部署美育课程体系、美育教育教学、美育师资建设等重点任务。强化课程主渠道,将义务教育阶段《劳动与技术》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师资、进课表,并建立以奖代补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强化落实,确保国家教育重大决策项目见实效。

印发《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编制《海南教育现代化2035》《海南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行动计划(2019-2022年)》《海南省高等教育中长期布局规划思路》《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等,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新时代海南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制度。推动落实《海南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稳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立起以县为主的网络资费和设备运维两个区域统筹机制。持续推进教育脱贫攻坚,按照“全上学、全资助、上好学、促成长”目标,建立“1+6”教育扶贫政策体系。开展“职业初中班”试点。在全省中职学校推广“中职扶贫励志班”,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创新奖。

(三)强化统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持续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惠普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56.7%,比2017年增长7.2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省定目标。全省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295个,项目覆盖全省196个乡镇,建有一所及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比例达到100%。不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4.5%,达到省定目标。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由2017年的16个减少到13个。全域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评估,积极推动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不断提升高中阶段普及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42%,省定目标按时实现。中职和普高招生规模大体相当(46:54)。加强对高职招生工作领导。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小组,出台《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落实高职院校扩招计划,并出台学费补助标准。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不断优化和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试点转型专业建设工作,建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网络平台,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从严从实开展教学和专业评估。制定《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方案》,明确17条主要任务及举措。促成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部省合建”海南大学协议。落实《海南省高等教育布局规划思路》,制定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为重点,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十严禁”》和《中小学办学行为“七不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对各类办学主体依法实施年检,出台《海南省民办中小学校信息采集公开和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年检年报和信息公开制度。组织联合执法,确保民办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得到及时查处,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出台《海南省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海南省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推普脱贫攻坚要求。积极组织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民族地区幼儿园教师普通话达标率80%,义务教育教师普通话达标率61%。扩充特殊教育资源。特殊教育学校增加至11所,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的市县比率提高至61.1%。投入2370万元,在79个乡镇中心学校建设资源教室,资源教室建设比率提高至54.6%。

(四)强化保障,全力推进教育优先发展。

1.保障教育财政优先投入。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48.98亿元,比2017年增长12.8%,各级各类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较上年均实现增长。制定覆盖所有教育阶段的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覆盖的省份之一。各级各类生均财政拨款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2.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管理办法》,明确可跨行业、跨部门调剂使用事业编制,优先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编制需求。组织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包括学前教育阶段)、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505名,为公办乡村小学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199名,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99名。印发《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县域内交流轮岗的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持续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惩处机制,开展师德建设专项督导。

(五)强化监管,建立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职责清晰、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有序开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省、市县、学校三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以及省级学生欺凌防治部门协作和综合治理机制,及时防范、处置、化解欺凌事件。持续开展护校安园活动,持续推进“打非治违”活动,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开展集中清查。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将校车安全纳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内容。建立市县、部门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溺水工作体系,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和伤亡人数连续3年实现“双下降”。印发《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各地各校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提升教育系统台风等应急处置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省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存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突出”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

(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对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思维、身体健康成长、审美观、劳动意识和动手技能等没有得到全面发展。

(三)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充分。“有学上”问题基本解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期待还不能很好满足。“农村弱”“城市挤”现象有待解决。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仍然不高,一些市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要求未落实到位。

(四)教育发展不平衡。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滞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足,人才培养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不够匹配。教育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改进措施

(一)不断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让“健康阳光、好学上进、勤劳诚信、文明朴实”成为海南学生特色印记。

(二)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加快落实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大胆实践,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快推进教育领域各项改革,构建教育对外开放双向合作交流新格局,努力打造新时代中国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

(三)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快补齐短板;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巩固提升;加快职业教育布局调整优化,深入推动产教融合;加快“双一流”建设;继续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工程;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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