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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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19-99410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19-08-06 10:49 文 号:琼教党函〔2019〕39号 发布日期:2019-08-06 10:49

标题: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


琼教党函〔201939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做好《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党组),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党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党组,各高校党委,厅直属学校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中发〔2019〕23号)精神,帮助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和理解,营造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委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琼厅字〔2019〕37号)的部署要求,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学习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组织好《纲要》学习宣传,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学术、进头脑,引导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打造“新时代中国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工作安排

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纲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作出专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在全省教育系统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一)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进行专题学习。各地各校党组织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专家辅导讲座、读书班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纲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

(二)开展系统的学习培训。各地各校要将学习宣传《纲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要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各类党政干部培训、教师骨干培训和学生骨干培训中,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网上教育和网下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着力提升学习培训实效。

(三)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各地各校要以学习宣传《纲要》为主题,组织开展覆盖全体师生的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读书会、文艺演出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校园文化;要加强媒体宣传,综合运用校园报刊、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作用,以图解图说、动漫动画、网络视频等接地气、形象化、通俗化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纲要》,大力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各校的“新时代琼崖理论传习所”要把《纲要》纳入重要宣讲内容,让党的创新理论在校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四)开展进课堂活动。各学校要以“专家辅导讲座”“专题报告会”“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多种形式,推进《纲要》进校园进课堂,确保覆盖全体师生。各学校要组织思政课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研讨《纲要》进课堂的有效途径、方式方法以及教学重点难点,迅速推进《纲要》进思政课堂。各高校要组织开展优秀大学生上讲台宣讲《纲要》比赛活动,通过大学生自己备课、自己讲课,深化对《纲要》的理解和领悟,引导学生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者、践行者。

(五)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各地各校的主要负责同志及全省教育系统的理论工作者要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海南的实践成效,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和学习心得,积极向海南日报理论版、《今日海南》杂志投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各高校充分发挥本校的学科专业优势和理论研究优势,通过专项课题、项目等形式,组织力量对《纲要》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说服力的理论文章、理论述评和言论评论,帮助师生加深理解,凝聚共识。

(六)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坚持以学促做、以知促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立足海南实际,认真思考、科学谋划本地本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晰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有步骤、分阶段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带头学习好、宣传好《纲要》的同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厅直属学校要在9月30日前将本地本校开展学习宣传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党委(同时报送纸质件和电子版)。联系人:杨丽、周晓东,联系电话:65334204,传真:65363484,邮箱:jygw123@163.com。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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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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