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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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19-07794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19-09-12 09:51 文 号:琼教语〔2019〕20号 发布日期:2019-09-12 09:51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我省高等学校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

文件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教语〔201920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我省高等学校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和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及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琼教语〔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省教育厅、省语委决定对你们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进行评估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时间

2020年1月2-3日        琼台师范学院

2020年1月9-10日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5-6日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2-13日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9-20日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020年3月26-27日      海口经济学院

2020年4月2-3日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2020年4月9-10日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20年4月15-16日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2020年4月16-17日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0年5月7-8日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7-28日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2020年5月28-29日      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

2020年6月4-5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2020年6月11-12日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7-18日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8-19日     三亚学院

2020年9月17-18日     海南师范大学

2020年9月24-25日     海南医学院

2020年10月9-10日      海南大学

2020年10月15-16日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评估验收标准

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满分为100分,评估分数达到70分以上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合格。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组建工作机构,制定迎评工作方案,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电子材料发送电子邮箱hnsyywz@163.com。

(二)学校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每一项具体指标,对照标准,做好迎评文字档案资料整理,查缺补漏,做到无缺项、漏项,进行自查自纠。

(三)自查自评。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评估细则》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写,准确计分,自评达标后,在规定评估验收日期前1个月将自评材料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审查,电子材料发送电子邮箱hnsyywz@163.com。

(四)省教育厅、省语委组织专家实地评估验收。

四、评估验收形式及内容

(一)听取受评单位工作汇报。召开由受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和自评自查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文字资料。检查档案资料,主要检查学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规范校园语言文字的各项方针、规章、制度、措施及《海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指标完成情况。其中,随机抽查各学科教师教案各2份,各学科学生作业各3份;查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检查全体教师普通话水平证书并随机抽查其普通话水平(现场测试或推门听课)。

(三)与受查单位有关人员座谈、随机访谈。随机访谈主要是随机采录师生普通话语音数据,了解其普通话使用水平。

(四)按照评估标准的指标要素实地巡查。现场察看师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普通话使用情况、校园用字规范化的实际情况。如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的标语、墙报、壁报、板书及师生用语用字的规范化程度等。

五、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创建的重要意义

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创建活动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推动我省学校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开展达标校创建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学校在全社会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造就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开展达标校创建活动,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年学生人文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全力做好迎评准备

各学校要将这项工作列入工作规划和议事日程,把开展达标校创建活动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学校做到语言文字工作有机构、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罚,积极开展达标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全员参与

动员学校所有师生员工积极参加达标校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达标校创建活动的意义。

特别是要扎实做好开展今年9月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2019年9月16日至22日是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省教育厅已经以琼教语〔2019〕15号文件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其中要求各高校将活动方案报送省教育厅,但截至9月10日,还有个别单位没有报送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具体名单如下:

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请以上单位认真制订方案,组织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四)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全过程

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档案资料,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投入,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常规工作相结合,把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语用字工作有机地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有力地促进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的提高,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达标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海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依据

1

学校管理(25分)

1-1

工作机构 

1.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1分)。

2.有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分管校领导担任或兼任主职,配有专任或兼任工作人员(1分)。

3.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覆盖全校,各院系均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分)。

4.省部属高校有经省语委批准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1分)。

5.教职员工中国家级或省级普通话测试员不少于5名(1分)。

5分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

1-2

长效机制 

1.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管理工作中,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或有连续3年以上的语言文字工作专项计划和总结(3分)。

2.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3分)。

3.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2分)。

4.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分)。

10分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询。

1-3

校园环境

1.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2分)。

2.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2分)。

3.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2分)。

6分

查阅资料,查看网页、实地考察。以上三条每发现一处不规范即不得分。

1-4

经费保障

1.学校有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并有经费保障机制(2分)。

2.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2分)。

4分

查阅相关资料。

2

能力建设(20分)

2-1

规范意识 

1.领导班子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相关学习、培训材料(2分)。

2.教职工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2分)。

3.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1分)。

5分

查阅相关资料,与师生座谈,发放调查问卷。

2-2

教师能力

1.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1分)。

2.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全体教职工均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测试(2分)。

3.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二级甲等以上,10%以上的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达一级(2分)。

4.非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二级乙等以上(1分)。

5.非教学人员普通话水平全部达三级甲等以上(1分)。

6.教师普通话水平均应达标,教职员工普通话水平达标率低于90%,不得评为示范校。

7

查验统计资料,实际测查,师生座谈,发放调查问卷。

2-3

学生能力

1.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并有相应的落实措施(2分)。

2.学生重视口语交际能力培养和训练,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2分)。

3.师范类或语言类相关专业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从业要求的等级(2分)。

4.学校积极为学生提供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服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生达到80%以上(2分)。

8

查阅相关资料,师生座谈,发放调查问卷。

3

教育教学(25分)

3-1

教学活动

1.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3分)。

2.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论文指导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用语用字规范(4分)。

3.重视语文类课程建设,语文课程作为必修课和基础课设置(3分)。

4.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化素养(3分)。

13分

听课、查看课表,查阅相关资料,师生座谈,发放调查问卷。

3-2

文化传承

1.开设中华经典诵读、鉴赏、书法等课程,语文类课程被评为省级以上精品课程或重点课程(4分)。

2.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演讲等活动(4分)。

3.有中华经典诵读、书写等学生社团,并经常举办活动,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4分)。

12分

听课、查看课表,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

4

宣传普及(15分)

4-1

法制宣传

1.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内容并定期更新(2分)。

2.教职工熟悉、掌握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3分)。

5分

查阅校内相关宣传平台,与师生座谈、谈话。

4-2

推广普及

1.组织每年一度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面向校内外宣传推普活动(2分)。

2.承担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交办的任务,如语言文字、中华经典诵读等竞赛、培训任务等,发挥高校辐射作用,引领区域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2分)。

3.师生参加社会活动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分)。

4.为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服务(2分)。

5.学校获得省级以上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奖励,教师和学生个人在国家或省级语言文字类竞赛中获得奖励(2分)。

10分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

5

科学发展(15分)

5-1

科学研究

1.结合学科优势,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有丰硕的科研成果(2分)。

2.研究建立本校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研发中华经典诵写讲教材(2分)。

3.承担语言文字类科研项目,取得相应成果(2分)。

4.承担语言文字类培训项目,开展培训课程体系建设研究(2分)。

8分

查阅相关资料。

5-2

创新实践

1.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本校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2分)。

2.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3分)。

3.以各种形式积极主动向社会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中华优秀语言文化(2分)。

7分

查阅相关资料。

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2.指标1-3中,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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