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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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0-45459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0-01-14 17:37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01-14 17:37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央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中法办发﹝2019﹞8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琼发﹝20179号)及我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琼法委发﹝2019﹞3号),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特别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机关全体干部“每月一讲”学习等形式,学深学透,深刻理解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任务的重大意义。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全面领导。委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2018年底我厅由“党组”改为“党委”,2019年我厅重新修订了《海南省教育厅党委工作规则》,再次明确厅党委审议“三重一大”的职责;厅党委根据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制,每年制定理论中心组学法计划。2019年重点学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在“国家宪法日”结合全会精神和《决定》再次深入学习了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厅机关年度考核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按时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上报省政府和教育部,并在厅政务网站进行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二、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强化教育领域信用信息建设

(一)加强教育领域信用制度建设。一是建全信用管理制度。出台《海南省民办中小学校信息采集公开和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并在审计、教师管理、高校招生、学生资助和评优等工作中加强信用建设工作,深化对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信用监管。二是建立失信惩戒制度。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 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我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共同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情况核查监督。 

(二)完善教育领域监管机制。积极配合开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的建设,全面梳理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信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梳理监管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今后有关监管信息将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进行公示,并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三)加强干部队伍信用能力建设。将信用建设学习纳入厅机关干部常规学习内容,通过厅机关“每月一讲”活动,邀请专家为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管理干部开展了专题讲座。

三、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各项任务,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发展

(一)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一流法学学科。指导海南大学编制《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并向国家部委争取,支持海南大学法学学科获批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支持中国太平洋学会自然资源法学研究分会落户海南大学。2019年,海南大学承办多项法学学科研讨会,如第十二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9年年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201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等加强了法学学科交流,提升了海南大学学术话语权

(二)鼓励国内知名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积极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知名法学院校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引进落户海南。

(三)结合职能,主动作为,全面推进进其他任务的落实。除以上两项牵头任务外,我厅还是多项其他任务的配合单位,如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体系、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深化极简审批等。我厅结合教育行政职能,在牵头单位统一安排下,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四、紧紧围绕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战略,依法全面履行教育行政职能

(一)做好立法工作,完善文件及决策制度,保证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从立法的角度做好自贸区(港)教育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厅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我厅多次研究梳理习近平总书记“4·13”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自贸区总体方案,经党委审定,向省人大分批提出我厅调法事项。二是认真准备地方法规立法事项。我省本届人大在2019年初印发了《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其中涉及我厅的立法任务有6件。我厅已按照内部责任分工将6件法规立法责任分解至相关处室,目前有关立法工作已全面启动,拟于2020年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积极推进自贸区(港)教育改革政策落地。多次与教育部等国家部委沟通,我厅促成教育部与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就开放办学等方面给予海南多项优惠政策。

2.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学习。2019年我省出台《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后,我厅立刻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规,编制学习资料印发各处(室、局),要求按照我省新规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我厅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发文、会议等形式征求意见或通过相关利益方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履行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大大提高了公众参与度。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全部由厅法规处和法律顾问进行“双重”法律审核。未经法核、没有法核意见书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呈厅党委会和厅务会讨论。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制。我厅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案率100%。同时,坚持每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清理规范性文件160件,其中继续有效146件,废止14件,清理结果在厅政务网向社会公示。

3.完善重大行政制度,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厅党委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2019年修订了《海南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工作规程》,出台了《海南省教育厅党委工作规则》《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会、厅务会议事效率和决策质量的八条要求(暂行)》2019年,我厅制发的重大决策涉及我省高考改革、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均按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与现行开放性政策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内容,对我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核清理,未发现我厅规范性文件中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内容。此外,经清理也未发现我厅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做法。 

(二)以改善营商环境、减证便民为目标,全面推进教育领域行政审批改革。

1.加强审批制度建设。厅党委将审批改革各项工作列为党委重大决策和研究事项,先后出台了《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审批管理办法》《海南省教育厅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及流程图》等文件,明确审批权力事项及权力来源,加强规范审批业务内控管理,实现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了我厅“三级审核与专家评议相结合、审批办与业务处室会签、专家评议与厅务会议审定”的审批工作机制。

2.简政放权,实现“权力瘦身”。我厅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精简,至2019年底,先后7次累计取消、停止、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61项,先后4次共取消了17项前置服务事项,清理3项、规范6项中介服务事项。经过不断取消、下放,我厅纳入政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由77项减少为21项,我厅已于2019年提前实现了权力“应放尽放”,“瘦身”明显。

3.注重便民,不断优化服务。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我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的要求,我厅认真梳理“四办”事项,积极推进“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我厅5个平台已完成4个对接(其中1个,国家汉办表示暂不可对接),21项审批事项已全部实现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统一编制了全省28个市县(区)57个教育权力事项的名称和办事指南,实现了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权限下的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省、市、县(区)三级统一,且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2019年各市县审批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并为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打下了基础。

2019年,我厅重点做好政务中心“综窗改革”和“一网通办”。自2019年第二季度起,我厅21项审批事项完全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梳理了我厅权力清单所有涉及内容87项,全部进入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完成和教育部及省政府目录的关联。

(三)逐步提高教育系统执法能力,保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动态管理权责清单,争取精减涉教负面清单。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厅即启动了对“2015版”权责清单的修订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对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涉教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向教育部争取允许境外工科大学、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企业在海南独立(资)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院校。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规范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将“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检查”事项纳入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范围。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2019年,我厅在全省统一部署下,研究梳理出监管目录清单23项和检查实施清单19项,并同我厅执法人员信息、抽查检查事项等主动公布于互联网监管网。

3.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公布权责清单,公开公示了执法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内容,并在厅政务网站公开了我厅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执法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活动中通过拍照、文字等手段固定执法过程材料,行政许可等执法材料及时归档,厅法规处每年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厅法规处为法核机构。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连续第五年组织年度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已取得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和报考执法证的工作人员76人参培,全面系统的学习了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法律法规。其中,59人参加并通过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暨专业法考试,6人参加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公共法考试。我厅还为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了省行政执法证。至此,我厅机关共39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厅机关和全省各市县教育系统教育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得到提升。  

(四)多措并举,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共接受“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14件,均已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目前已反馈的意见均为“满意”。针对省人民检察院送交我厅的1号检察建议书,我厅全面加强全省中小学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治理以及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特别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开展了中小学法治教育专项调研,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了“护苗·2019”防性侵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厅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向省检察院汇报反馈各项建议落实情况。

2.加强审计监督。在2019年的机构改革中,我厅将原财审处分设为审计处和财务处,进一步完善了我厅审计机构和制度。制定了《海南省教育厅2019年开展厅二级预算单位全覆盖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召开了2019年全覆盖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进点会,开展了厅2019年二级预算单位全覆盖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审计涉及单位35个。

3.完善社会监督。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厅政务网站建设。目前我厅重要工作全部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二是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公布了我省教育系统新闻发言人名单,加强舆论应对。2019年,共召开教育新闻发布会4场,发布较为重大教育新闻106件。三是建立新闻宣传制度。我厅制发了《海南省教育厅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规范新闻宣传工作,并鼓励欢迎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对我厅工作进行监督。

4.完善信访制度。坚持执政为民、高效便民服务宗旨,通过领导信箱、网上信访、12345综合服务热线、来访来信等形式,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加强组织实施、协调配合,快捷、高效解决群众诉求。2019年,我厅共受理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来件4272件,办结率100%;受理信访件452次(含领导信箱),目前办结411件,规定时间内正在办理41件。全年没有一起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和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案件。

(五)积极开展教育系统普法工作,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培养合法公民。

1.聚焦重点对象开展普法。一是对教育行政干部的普法。制发了《海南省教育厅2019年机关公务员学法计划》,明确年度学法任务,并通过厅机关“每月一讲”活动组织学法;二是组织校长、教师学法。制发了《2019年海南省教育系统行政领导干部、校长、教师法治学习方案》,组织了2期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依法治园培训班,160人参培;创新教师学法方式,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合作开发“海南中小学教师线上学法考法平台”,已准备投入使用,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教师学法考法全覆盖;三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巩固校园主阵地、课堂主渠道,开足开齐法治教育课程,今后先后组织开展了第四届海南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禁毒“春雷行动”和“5.22”案件公开审判观摩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聚焦重点问题开展普法。针对近年来多发的青少年儿童被性侵的恶性事件,我厅在全省中小学全面开展“护苗2019·防性侵”主题活动。一是制发了《“护苗2019·防性侵”主题法治教育活动方案》;二是委托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编印了第二版《护苗·海南中小学生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手册》10万册,发放到10万名中小学生手中;三是组织省内设有法学院高校,选取优秀法学大学生志愿者,深入18市县,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开展“防性侵”主题法治教育,受到了青少年学生和家长、学校的欢迎。四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组织专家、检察官、法官、律师组成普法讲师团到各级各类学校讲授防性侵法律知识2000多场。

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效果显著,被《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海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海南省教育厅和法规处1名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3.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联合省普治办,对全省各中小学校2012年聘用的法治副校长进行了第一轮任期考核及续聘、重新选聘工作。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不含幼儿园)重新聘用、续聘法治副校长1554名(中心校法治副校长负责所管辖的完小),基本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过去的一年,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个别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法治能力不高、教育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队伍建设较薄弱等问题。下一步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进一步强化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在全省加快推进自贸港建设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的精神。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厅党委的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定我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重点完成的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和时间表、络线图,逐一推进落实。

(二)全面提升我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夯实执法基础。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厅责清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一单两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要求,组织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查等执法活动。二是探索教育执法机制。探索“结对子”和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探索“搭车子”,将非法办学、义务教育辍学、校园安全等涉及面广的事项纳入当地政府统筹监管或综合执法范畴。三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将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作为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探索有根据实效的学法普法机制。用好机关“每月一讲”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平台,继续组织好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法治讲座组织执法观摩、依法行政案例指引、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针对教育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继续组织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鼓励教育行政干部考取行政执法证。

(三)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全面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的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我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实抓好:一是着力突出宪法教育的核心地位,继续用好“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这个载体,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原原本本学宪法、认认真真抓普及、扎扎实实搞活动,宪法活动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影响,打造我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教育特色名片。二是着力发挥课程主渠道、学校主阵地作用,将宪法法治精神有机融入教材,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知识体系向价值体系转变;把握青少年认识特点和规律,注重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参与性、生动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着力抓好教师的法治教育,在各类教师培训中加大宪法法治教育内容,引导干部树立宪法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培养一批法治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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