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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按照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19—2020学年度校历规定,为了让全省广大中小学师生平安、愉快地度过寒假和春节,现将我省中小学寒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我省中小学从2020年1月18日开始放寒假,中小学下学期报名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9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10日。
(二)各地各校除高三年级外不得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高三年级可根据情况提前一周开学。
二、寒假期间有关要求
(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保证师生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各学校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和辅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寒假期间违规补课现象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核实反映的情况,一经查实要立即予以纠正,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二)认真做好学生安全和学校保卫工作。
各地各校要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重点部署、彻底检查、全面落实。
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加强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防盗、防骗、防溺水、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助技能,谨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假期和春节期间要加强对孩子的管理,尽量不要把年龄较小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或让其单独外出购物、游玩或燃放烟花爆竹。要提醒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考试成绩,并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对孩子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使孩子愉快、轻松地度过假期。
各中小学校在假期前要深入开展一次全面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逐项切实整改落实。各中小学校在放寒假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逻,确保校园校产安全。
(三)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妥善安排寒假生活。
各中小学校要和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不去营业性歌舞厅、游戏机房、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宜中小学生进入的场所,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有条件的学校和各市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应坚持公益性原则,将文体设施、图书馆(室)等向学生开放,以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设施设备开放前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有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四)切实关心中小学教职工生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春节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师慰问活动,积极为离退休和困难家庭教职工排忧解难,让教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组织教师利用寒假参与开展“把爱带回家”双百万结对寒假特别行动,开展家访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组织学习贯彻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春节期间,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三、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寒假时间,主动配合地方各级政府,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时做好劝学工作,严防春季辍学。
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在下学期开学时提前返校,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整治好校园环境,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按时开学上课。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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