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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0-50837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0-02-07 16:33 文 号:琼教党〔2020〕10号 发布日期:2020-02-07 16:33

标题: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中等职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文件

琼教党〔2020〕10号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

中等职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党委(党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党组,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我省中等职业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推迟至2月24日之后,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并经科学评估后确定为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更坚决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党政一把手必须在班在岗,班子成员必须全部进入工作状态。要贯彻落实省委“五级书记齐抓防控疫情”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严格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琼教〔20204)要求,及时制定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机制、任务分工,做到联防联控、严防严控,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延迟开学期间和开学后疫情防控期间专人值班值守,确保24小时工作不断线。

三、调整教学活动,做到“停课不停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停课不停学”的要求,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科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一是开学期间,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成立在线教学工作专班,按照职业教育特点制定教学工作方案,指导学生在家自行学习,指定班主任或专任教师负责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工作。二是延期开学期间以线上教学为主,不安排新课程教学,重点应为旧知识点复习和新知识点预习,并安排疫情防护和心理健康指导等内容,形式灵活、寓教于乐。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微课,电脑、手机等网络在线方式向学生推送,进行免费播放。三是合理调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疫情结束前,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学生实习实训活动,与实习实训基地做好对接,延期安排学生实习实训活动

四、及时掌握动态,确保师生安全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和家长注意饮食、交通等方面安全。一是做好全面摸排,各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摸排并掌握本校师生寒假期间行程动向,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其中对2020年1月10日以来从湖北旅居返琼的师生,自抵琼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开展自我健康观察居家隔离必须独立房间,要加强手卫生和个人防护居家期间不能外出,不能与他人密切接触每日上、下午自行测量体温,监测身体有无不适,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密切关注自己和同行人员或家人近期密切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二是强调居家监护,明确家长在学生在家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全力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三是确保实习安全,对正在开展实习的学生,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监控,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活动,及时掌握学生工作生活情况疫情持续期间实习学生和带队教师尽可能留在原地,待疫情结束再返回。需要返回的的实习学生和带队教师,可在与实习单位协商一致后返回家中,自省外返回的自行隔离观察14天

五、强化后勤保障,提供良好环境

各中等职业学校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意识,全力做好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做好防疫物质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和指导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提前准备开学所需消毒液、洗涤液、洗手液、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品。二是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校门及学校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实训楼等所有楼宇,都要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实行入门登记和体温检测。校园场馆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外来人员留宿。三是强化卫生保洁管理。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食堂、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定时保洁和消毒,加强同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在开学前做好卫生整治工作。四是加强校区住宅管理。按照“谁居住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加强教职工住宅楼管理,配合所在社区居委会安排专门力量进行入户核查、进出登记和健康监测,全面摸清居住人员(含租住人员)疫情期间的行程轨迹和身体健康情况,确保精准到户、不漏一人。五是争取专业指导。要主动联系疾控部门加强对学校的指导,一旦发现有疫情症状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不漏一人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一是明确人员。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统计工作,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总责。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做好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对虚报、漏报和瞒报的,将严肃问责。二是明确任务。要全面精准摸排全校每名教职工及学生的行程动态和健康情况,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掌握每名假期离岛和目前已返琼教职工及学生的情况,特别是2020年1月10日以来有湖北旅居史的教职工及学生返琼后14天的健康情况,其中党员干部必须如实向学校报告返琼时间、车次(车牌、航班号)、车厢座位号,抵琼后14内大致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范围。

七、加强返校管理,制订开学方案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将返校相关规定提前通知到每名师生。一是已经离校的学生在接到学校正式开学通知前一律不得擅自提前返校,已经在海南的学生一律不得擅自离岛。二是目前已在湖北地区的师生要严格遵守当地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鄂或返琼。三是返琼前14天内曾旅居湖北或与湖北地区人员有过接触,以及从其他地区返琼检测有症状的教职工及学生,要按照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及时就医等措施。四是从其他地区返琼的师生要按照居家隔离14天后上班上学的要求自行安排返琼时间。五是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做好返校师生管理,对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八、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纪律要求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网络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要特别重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引导学生特殊时期不外出、不返校、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要在学校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海报、横幅和防疫知识说明等。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及时宣传报道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坚决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要全面动员、迅速行动、精准施策、确保实效,全力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对不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的,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惩处。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延期开学工作请各单位于2月17日前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开学工作方案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李丽雯;联系电话:65375741;电子邮箱22792649@qq.com。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

202026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0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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