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师〔2020〕8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计划招生需求名额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1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琼府办〔2015〕235号)、《海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教师〔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报送2020年我省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计划招生需求名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与就业原则
按照“县来乡去”的原则招生与就业,即从定向培养市县(区)招收本地户籍的高、初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名额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区)同意,可录取报考同一专业的其他市县户籍考生。录取的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经我省师范院校定向公费培养毕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以及经体检身体条件符合我省事业单位人员入职规定后回定向市县(区)乡村公办小学、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
二、招生数量
(一)2020年全省招收公办乡村小学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不超过200名,专业为小学教育,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培养院校为海南师范大学。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全省招收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不超过200名,专业为学前教育,专科层次,学制五年,培养院校为琼台师范学院。
三、招生计划的申报与确定
(一)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商同级人社、编制、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培养对象的需求计划,填写《2020年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并经市县(区)政府同意后报送省教育厅汇总。其中乡村小学定向公培生的培养目标为至少能胜任两门以上课程教学的“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因此《培养需求计划表》的“任教主学科需求说明”栏仅用于培养院校专业方向开设的参考依据。
(二)具体报送时间要求:《培养需求计划表》正式纸质件与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请于2020年3月16日前专人报送。联系人:杨丽,联系电话:65232872,电子邮箱:273662825@qq.com,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区四楼412房。
(三)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7号),省教育厅将在各市县(区)报送的乡村教师定向公培生需求计划的基础上,统筹面向少数民族贫困市县下达的定向公培生招生指标名额不低于总下达指标的50%,其余名额根据其他市县(区)的需求名额按比例下达,并统筹培养院校争取做到招生培养与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
附件:2020年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需求计划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省考试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印发
附件
2020年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需求计划表
单位:人
需求县(区) |
乡村小学定向公培生 需求人数 |
乡镇幼儿园定向公培生 需求人数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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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乡村 小学定向 公培生任 教主学科 需求说明 |
(例:小学语文教师*人,小学数学教师*人,小学英语教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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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 行政部门 意见 |
我局已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并经本市县(区)政府同意此培养计划。 局长(签名):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注:1.设区市由区教育局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上报;
2.“任教主学科需求说明”栏仅用于培养院校专业方向开设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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