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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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0-61743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0-03-23 20:09 文 号:琼教体〔2020〕33号 发布日期:2020-03-23 20:09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刚性要求》和《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202033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师生员工疫情防控

刚性要求》和《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防控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琼教〔202010号)和海南省《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做好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现将《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刚性要求》和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刚性要求》的宣传普及工作,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掌握,同时做好督导检查,确保覆盖每名师生员工。

二、各地各校要做好《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的宣传推广和印制工作,做到学校师生员工人手一册。

三、《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印发时间为3月2日,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向好,我省一些新的疫情防控要求相继调整,当最新要求与《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存在出入时,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最新要求为准。

海南省教育厅

202032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0323日印发

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刚性要求

一、学生“五必须”

1.必须学习《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掌握个人防护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必须做到疫情期间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校内住宿不擅自离校,不串宿舍,校外住宿遵守学校和社区(村委)管理规定。

3.必须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做到“七步洗手法”,不随地吐痰。坚持体育锻炼,注意用眼卫生,保证充足睡眠。

4.必须做到在校期间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主动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

5.必须服从学校防疫管理规定,自觉做到错峰用餐、不面对面就餐,有序错时洗浴。教室就坐保持安全距离,固定座位,课后活动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以上。

二、教职员工“五必须”

1.必须严格履行防控责任。校长要讲好“开学第一课”,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必须熟悉疫情防控知识。要认真学习《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了解疫情防控动态,自觉接受疫情防控检查。带头做好个人防控工作。及时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3.必须做好课堂防控教育。讲授防控知识,宣传先进事迹,开展健康教育和“三生”教育(生命、生活、生态教育)。

4.必须做好教学工作。统筹在线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

5.必须如实报告出行方式、出行轨迹等动态。非必要不外出,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


琼教体[2020]33号附件: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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