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语〔2020〕7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
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工作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语委,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0〕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及内容
通过国家和省级示范引领,以各市县为主实施,以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为主要对象,围绕提升普通话水平和普通话教学能力,多种形式促使参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和相关教育教学能力在短期内得到明显提升,示范带动薄弱地区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二、组织安排
培训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三个层次,分别由省教育厅及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师普通话水平进行调查摸底,对普通话未达标特别是在三级及以下水平的教师进行统计核实,明确2020年培训目标并开展全员培训。
(一)国家级示范培训。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继续做好“国培计划(2020)”——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计划培训人数100名,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省级培训。
省教育厅针对原国家级贫困县(五指山市、临高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的普通话未达标的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乡村幼儿园教师开展1000人网络专项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市县级培训。
市县级培训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要针对普通话未达标特别是在三级及以下水平的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乡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摸底,统计核实,填写《普通话水平等级不达标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明确2020年培训目标并开展全员培训,统筹安排培训规划,制定专门培训方案,因地制宜,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方案和《普通话水平等级不达标教师情况统计表》,请于6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电子稿发送电子邮箱hnsyywz@163.com,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今年培训任务。
三、培训要求
各市县要充分考虑本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情况和不达标教师地域分布情况,做好培训整体规划,通过脱产培训、远程学习、校本研修、送培下乡、“一对一”精准帮扶结对等方式,提高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普通话水平。要精心研制培训实施方案,优选培训课程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完善组织保障,确保培训质量。要根据当地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教学语言需求,针对少数民族语言及方言学习者学习普通话的特点,聚焦培训重点难点问题,突出特色与实效。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规范标准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融入培训内容,强化教师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县级的培训要加强统筹规划,提前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可采取远程培训、直播课堂、网络研修社区和工作坊研修等线上培训方式,灵活安排培训项目并尽快组织实施。待疫情结束后组织实施线下培训环节。
附件:普通话水平等级不达标教师情况统计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普通话水平等级不达标教师情况统计表
填报市县: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编号 |
市县 |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何年取得 《教师资格证》 |
普通话水平等级(分数) |
任教学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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