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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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0-88836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0-07-03 10:03 文 号:琼教高〔2020〕88号 发布日期:2020-07-03 10:03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202088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着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竞赛目的

(一)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二)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三)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海南大学

支持单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农村农业厅、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共青团海南省委

协办单位:海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海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海南省计算机学会、海南省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 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大赛总体安排及参赛对象要求

本次大赛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其中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按初赛和复赛进行选拔,萌芽赛道参赛项目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推荐至大赛组委会,相关参赛要求见附件3-6

六、赛程赛制安排及评审规则

(一)赛制安排

1.参赛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611日。参加竞赛的团队务必要在线上报名,否则不得参加省级竞赛。

2.校级竞赛。校级竞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自行决定。各校要正确研判当地的疫情形势,原则上采用线上路演的方式开展校级赛,尽量减少线下同期活动,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预案。校级赛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2082日。

3.省级初赛。根据校级竞赛报名情况(数据截止202082日)分配各校参加省级初赛名额(另行通知)。各高校参加省级初赛的名额分配计算方法为:基数(按各校报名项目数×一定比例)+调整数(按参赛学生比例多少计算)。

815日前,参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省赛按主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别分组进行省级初赛(省级初赛不安排路演答辩环节,学生无需到现场参赛)。省级初赛将选拔出入围初赛项目的30%进入省级复赛。

4.复活赛。省级初赛结束后,各高校还可根据分配名额推荐一定数量的项目参加复活赛(复活赛不安排路演答辩环节,学生无需到现场参赛),经评审通过后直接入围省级复赛,同省级初赛选拔出的项目一起角逐金、银、铜及优秀奖。各高校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5.省级复赛。复赛暂定于8月24-25日在海南大学举行,如不能开展线下竞赛,所有的比赛环节将在线上完成,具体比赛地点和形式将视当时疫情形势另行通知。所有通过省级初赛进入省级复赛的项目和通过复活赛通道进入省级复赛的项目都需要参加项目展示及路演答辩。项目展示按赛道类别分主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三个展区,每个展区按组别再进行分组展示,参展项目可以是项目成品或模型,以及展示所需材料等作为辅助材料,评委将以问询的形式打分。项目路演答辩分为“项目陈述”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项目陈述环节,各参赛项目须准备项目陈述PPT(可以出现申报人姓名、所在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含PPT演示);现场答辩环节,由评委提问,申报人现场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省级复赛决出金、银、铜及优秀奖,获奖项目将按照国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选送进入全国决赛。

6.海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训练营。省级复赛将选拔一批优秀团队进入825-26日举行的海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训练营学习锻炼。训练营将邀请国赛专家开展“分组项目路演+深度辅导”、“一对一深度辅导”、“模拟网评”等活动,不断优化打磨项目,为进军国赛和项目发展奠定基础。

(二)评分规则

所有进入省级复赛的项目的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项目展示占20%,路演答辩成绩占80%。评审细则参考国赛评审细则。

七、奖项设定

本次省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集体奖和优秀组织奖,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金、银、铜奖作品的第一指导教师)。同时,为鼓励各项目在国赛中取得更好成绩,本次大赛对最终入围国赛的各项目另设奖项予以支持。以上各奖项奖励标准和数量另行通知。

八、报送材料要求

1.202087日18:00前,各地各校须报送参加省级初赛项目全部参赛项目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团队名称、团队成员组成及排序一经上报不得修改。

2.材料提交要求:

各地各校在提交竞赛申报表(见附件1)、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外,还需按类别提交以下材料:

主赛道:创意组包括商业计划书及佐证材料等;初创组参赛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公司营业执照图片、投资证明材料(可选上交,没有则不用上交)、股权结构证明等;成长组参赛材料包括:商业计划书、公司营业执照图片、投资证明材料(可选上交,没有则不用上交)、股权结构证明等;师生共创组参赛材料包括商业计划书,如果参赛项目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图片、股权结构证明等。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按公益组和商业组分别报送商业计划书(PDF格式),如已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商业公司,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比例证明等。

职教赛道:参照高教主赛道材料报送要求分别按创意组和创业组报送。

萌芽赛道材料要求:项目说明书及佐证材料等。

3.纸质材料:各地各校将参加省赛的团队项目材料集中报送至海南大学(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思源学堂A105室),报送的材料须包括:每支参赛团队的竞赛申报表(按照项目汇总表排序)、推荐项目汇总表(按校赛成绩排序,加盖公章),以上材料为一式1份,参赛团队商业计划书及佐证材料(一式3份),萌芽赛道项目提交项目说明书及佐证材料(一式1份)。

4.电子版材料:以各地各校为单位统一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hnhlwjdasai@163.com,电子版材料均为PDF格式,图片为jpg格式,其中邮件命名为各地/学校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如:xx市县/大学+张xx+1897xxxxxxx),附件中的参赛资料请按照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各赛道组别或萌芽赛道分别命名,每类参赛项目按校赛成绩排序排列(萌芽赛道除外),命名格式:校赛排名排序+项目全称(如:03+宇能致成)。

5.未尽事宜组委会将补充通知。

九、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广泛动员学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十、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罗富晟(海南大学),电话:13005083137;

    郑  鹏(海南大学),电话:66292821

俞花美(海南大学),电话:66252985

耿  刚(省教育厅),电话:65343725。

附件:1.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

        南赛区竞赛申报表

      2.推荐项目汇总表

      3.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

        教主赛道参赛道方案

          4.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

            南赛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5.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

        教赛道方案

          6.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海南赛区萌芽赛道方案

                                 海南省教育厅

                               202072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072日印发

附件1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属学校:                             

申报人姓名(负责人):                

指导老师:                             

说  明

1.申报人应在认真阅读此说明各项内容后按要求详细填写;

2.申报人在填写申报项目情况时需根据项目类型(“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填写申报表;

3.表内项目填写时一律用打印,此申报书可复制;

4.序号、编码由大赛组委会填写;

5.项目申报书须按要求由各学校统一交至海南大学(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邮编:570228);

6.其他参赛事宜请向组委会咨询,联系电话:0898—66261953。

项目名称

申报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年级

学制

   年

入学时间

专业、班级

申报人电话

企业概况

(初创组、

成长组

必填)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时间

融资轮数

参赛学校

(全称)

项目类别

高教主赛道

□创意组  □初创组  □成长组  □师生共创组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公益组  □商业组

职教赛道

□创意组  □创业组

萌芽赛道

项目所属

领域分组

□“互联网+”现代农业

□“互联网+”制造业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

□“互联网+”社会服务

团队主要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专业

团队分工

指导老师

(可加项)

指导老师

职称(职务)

指导老师

所属单位

指导老师

联系方式

项目简介

(200字以内)

所属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推荐项目汇总表(高教主赛道)

学校全称:(盖章)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排序

项目名称

组别

申报人

性别

学历

联系方式

团队成员

指导教师

备注

1

2

3

4

5

6

7

组别分类: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附件2-2

推荐项目汇总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学校全称:(盖章)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排序

项目名称

组别

申报人

性别

学历

联系方式

团队成员

指导教师

备注

1

2

3

4

5

6

7

组别分类:公益组、商业组

附件2-3

推荐项目汇总表(职教赛道)

学校全称:(盖章)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排序

项目名称

组别

申报人

性别

学历

联系方式

团队成员

指导教师

备注

1

2

3

4

5

6

7

组别分类:创意组、创业组

附件2-4

推荐项目汇总表(萌芽赛道)

市县:(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排序

项目名称

申报人

性别

年级

联系方式

团队成员

指导教师

备注

1

2

附件3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同时将原国际赛道并入高教主赛道。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 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 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 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 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人,原则上不多于 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 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 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 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 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 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四、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4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海南赛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领航脱贫攻坚 红色筑梦创业人生

二、活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鼓励青年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走进革命老区、偏远山区和城乡社区,聚焦脱贫攻坚,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0月

四、活动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五、活动形式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1.组建专业团队。各高校认真组织各专业大学生以及教师、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海南)小分队”、“健康中国(海南)小分队”、“幸福中国(海南)小分队”、“教育中国(海南)小分队”、“法治中国(海南)小分队”、“形象中国(海南)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2.组建乡村振兴专项团队。各高校要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主动联系各市县扶贫部门,做好工作对接,特别是对接各高校扶贫联系点及乡村振兴工作队,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深入到农村、扶贫工作点、乡村振兴服务点,开展帮扶工作,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3.组建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各高校紧密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认真组织全校大学生志愿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了解省情民情,广泛调研,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高校要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遴选出优秀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赛。

4.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调研实践团队。各高校紧密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组织师生在海南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到政府、企业、园区、乡村等地方全面、深入、细致的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情况,激发广大青年学生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激情与热情,坚定他们留在海南自贸港建功立业的决心与信心,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如参加大赛,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6)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

格。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活动安排

    各高校根据本方案,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安排。

1.活动启动(6月)

6月全省召开启动仪式。各高校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活动方案,部署活动开展。

2.活动报名(6月—8月)

  各高校要积极组织本校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并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11日至8月15日。

3.活动开展及比赛(6月—8月)

各高校组织项目团队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中旬前,举办校级比赛;6月中旬,举办省级初赛、复赛。

  4.总结表彰(9月—10月)

全省表彰优秀活动项目。各高校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宣传活动成果,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

七、奖项设置

根据各高校报名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省级复赛的金奖、银奖、铜奖奖项若干名。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成立专项工作组指导活动。要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学校、校友等多方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高校要主动协调地区扶贫办、红色教育基地等部门,对项目团队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基金,支持大学生开展专项活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平台、广播台、宣传海报等形式,形成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广泛发动学生参与活动、报名参赛,营造良好的活动及参赛氛围。

九、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5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方案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

(不含在职生)。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各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 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3),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四、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6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海南赛区萌芽赛道方案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设立萌芽赛道,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发现和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推动创新创业素质教育,探索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模式,引导中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创新性实践活动,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思维、享受创造乐趣、提升创新能力。

二、参赛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参赛学生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三、参赛项目要求

1.项目应紧密融合学习、生活、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可以是各类中学生赛事获奖项目或作品(可参照教育部公布认可的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奖项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赛程安排

市县要成立有基础教育部门参与的大赛萌芽赛道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以下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1.项目遴选(2020年6-7月)。各市县要做好本地优秀创新项目的遴选工作,遴选环节和方式等可自行决定。

2.项目推荐(2020年8月)。请各地于87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推荐不超过2个参加省级竞赛的萌芽赛道的项目。

3.网络评审(2020年8月)。根据萌芽赛道评审规则评选出10个项目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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