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督〔2021〕3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授予临高中学等5所学校“省一级学校”和“省级规范学校”称号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依据《海南省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2020年修订)》(琼教督〔2020〕9号)《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琼教督〔2008〕5号)确定的评估标准及程序要求,在各有关市县(区)申报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查和过程性督导,省教育厅于2020年12月组织督导评估组对临高中学等5所中小学开展了审核性评估工作。评估期间,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自评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听课、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校办学水平进行了量化评分和综合评议。
根据督导评估组对各学校的评估意见,经省教育厅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临高中学“省一级甲等学校”称号,授予儋州市王五中学、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初级中学、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初级中学、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中心学校等4所学校“省级规范学校”称号。
各学校评估反馈意见另行印发。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2302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 琼ICP备18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