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基〔2021〕12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海南省三好学生”和“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厅决定在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开展2020-2021学年度“海南省三好学生”和“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选树一批品学兼优的学习榜样,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
海南省三好学生:全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
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全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在任学生干部(含校级、班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海南省三好学生”条件
1.小学生:(1)具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思想素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要求。积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具有较强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诚实守信,友爱宽容,团结同学,自尊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集体观念较强;爱亲敬长,礼貌待人,关心他人。
(2)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于思考,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优秀。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
(4)综合素质评价A等。
(5)获评市县(单位)级“三好学生”。
2.中学生:(1)具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2)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于思考,在基础教育课程的探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优秀以上。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科技、文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4)综合素质评价A等。
(5)获评市县(单位)级“三好学生”。
(二)“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品学兼优,必须具备“海南省三好学生”中学生评选条件第(1)(3)(4)条件,且各科成绩良好以上。
2.担任学生干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3.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为形成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责任意识,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工作有实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4.在“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主题教育实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5.获评市县(单位)级“优秀学生干部”。
四、推荐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工作实行省、市县分级负责。各市县教育局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分配表见附件1),并将评选结果和评选情况说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负责全省评选结果的终审。省属学校直接将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进行评审。
(一)各市县教育局推荐工作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
2.严格审核推荐学生送审材料,凡不按规定要求推荐及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不符合要求的推荐学生评审资格,所缺名额不予替补。
3.市县(单位)教育主管部门汇总登记表并填写“海南省三好学生名册”(附件4,1式1份)、“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名册”(附件5,1式1份),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学校推荐工作基本要求
1.学校要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一般应由分管校领导、德育处(教导处、学生处)、校团委(总支)、少工委(少先队大队)、年级组、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被推荐学生的家长应回避)等组成。
2.推荐工作须包括以下程序:
(1)推荐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评议和资格审核,差额确定提交讨论的学生名单。
(2)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3)拟推荐学生名单及简况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5天,听取意见,未经公示或公示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得推荐。公示应注明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省属学校注明省教育厅基教处电话(0898-65230370)。
(4)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填写好“海南省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登记表必须由学校用电脑统一填写(签字处手签)1式2份,作为原始依据存档备查。所有学科成绩均以等级制呈现。
评选结果须经层层把关后,由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等额上报省教育厅核准。我厅组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组,审查各市县(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评选情况。
五、评选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4月15日前为学校和市县推荐评选时间,2021年4月20日前须将表册报送省教育厅审批,逾期不予办理。
六、评选要求
(一)评选要注意广泛性和代表性,严禁集中在市县重点学校或毕业班学生;对特殊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学生要一视同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学生。
(二)评选“海南省三好学生”“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本地、本校的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办法,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开,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为全省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促进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纪检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选资格,评选指标作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表格样式填写登记表及名册,并认真校对。上报材料时,须将所有学生的登记表(1式2份)分别装订成2册(1份1册)报送。
(五)为便于统计,各市县教育局、省属中学请将“海南省三好学生”名册、“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名册电子件(无需公章,EXCEL格式制表)按“市县(学校)+‘海南省三好学生’‘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汇总名册”命名发送至:65230825@163.com。联系人:陈玫汐,联系电话:65230370。
附件:1.海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2020—2021学年度)
2.海南省三好学生登记表(含样表)
3.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含样表)
4.海南省三好学生名册(2020-2021学年度)
5.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名册(2020-2021学年度)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推荐名额分配表(2020—2021学年度)
市 县 (单 位)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 |
|||
初 中 |
高 中 |
小 学 |
初 中 |
高 中 |
|
海口市 |
22 |
27 |
54 |
44 |
53 |
三亚市 |
8 |
10 |
19 |
16 |
19 |
儋州市 |
11 |
11 |
22 |
21 |
22 |
文昌市 |
5 |
6 |
11 |
10 |
12 |
琼海市 |
6 |
7 |
11 |
11 |
13 |
万宁市 |
5 |
5 |
12 |
10 |
10 |
五指山市 |
1 |
1 |
2 |
2 |
1 |
东方市 |
5 |
7 |
10 |
9 |
13 |
定安县 |
3 |
3 |
7 |
6 |
5 |
屯昌县 |
3 |
3 |
6 |
6 |
5 |
澄迈县 |
5 |
4 |
11 |
9 |
8 |
临高县 |
5 |
5 |
10 |
9 |
9 |
白沙黎族苗族自治县 |
2 |
2 |
4 |
4 |
3 |
昌江黎族苗族自治县 |
3 |
3 |
5 |
5 |
5 |
乐东黎族苗族自治县 |
5 |
6 |
9 |
9 |
11 |
陵水黎族苗族自治县 |
4 |
3 |
9 |
7 |
6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3 |
3 |
3 |
3 |
3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
2 |
3 |
4 |
4 |
3 |
洋浦经济开发区 |
1 |
2 |
2 |
2 |
3 |
海南中学 |
1 |
1 |
0 |
2 |
2 |
海南省国兴中学 |
1 |
1 |
0 |
2 |
2 |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1 |
1 |
0 |
2 |
2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 |
1 |
1 |
0 |
1 |
2 |
海南省农垦中学 |
1 |
1 |
0 |
1 |
2 |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
1 |
1 |
0 |
1 |
2 |
海南省农垦加来高中 |
1 |
1 |
0 |
1 |
2 |
合 计 |
106 |
91 |
211 |
197 |
218 |
注:1.名额以各市县(单位)2020年秋季入学在校生数为基数,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省级三好学生原则分别按0.05%、0.05%和0.12% 的比例下达;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基本为2:1。
2.三亚市指标含榆林海军基地学校指标。
附件2—1
海南省三好学生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
所在学校 |
|
年级及班级 |
|
|||||||||||||||
成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信息技术 |
综合素质评价 |
|||||||
|
|
|
|
|
|
|
|
|
|
|
||||||||
体育课 成 绩 |
|
《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测试成绩 |
|
体育教师 签 字 |
|
是否是市县(单位)级“三好学生” |
|
|||||||||||
家长姓名 |
|
联系方式 |
|
获得市县(单位)级“三好学生”的时间 |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
|||||||||||||||||
班主任 意见 |
班主任签名: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
学校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 |
校长签字(手签):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海口、三亚各 区教育 局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县(主管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 厅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政治面貌一栏填写党员、少先队员、团员或学生;填写成绩一栏时,以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末成绩为准(以卷面分数满分的85%为优秀,75%为良好),或按年级排名换算(年级排名前10%为优秀等次,前30%为良好),各科成绩以等级分呈现。
2.此表一式两份。
附件2—2
海南省三好学生登记表(样表)
姓名 |
张三 |
性别 |
男 |
年龄 |
XX岁 |
政治面貌 |
少先队员、共青团员或学生 |
民族 |
X族 |
|||||||||
所在学校 |
海南省XX市(县)XX中(小)学 |
年级及班级 |
X年级X班 |
|||||||||||||||
成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信息技术 |
综合素质评价 |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
体育课 成 绩 |
优 |
《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测试成绩 |
优 |
体育教师签 字 |
(需手签) |
是否是市县(单位)级“三好学生” |
是/否 |
|||||||||||
家长姓名 |
张XX(父亲或母亲) |
联系方式 |
*********** |
获得市县(单位)级“三好学生”的时间 |
20XX年 X月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根据参评人实际事迹简要填写,可另附页。所提及的奖项需提供奖状复印件佐证。
|
|||||||||||||||||
班主任 意见 |
简要评价参评人在校表现,限100字左右。
班主任签名: (手签) 联系方式: *********** 20XX年XX 月XX日 |
|||||||||||||||||
学校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 |
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
校长签字:(手签) 学校盖章: 20XX年XX 月XX日 |
海口、三亚各 区教育 局审核 意见 |
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
盖章: 20XX年XX 月XX日 |
|||||||||||||||
市县(主管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
盖章: 20XX年XX 月XX日 |
省教育 厅审批 意见 |
盖章: 20XX年XX 月XX日 |
注:1.政治面貌一栏填写党员、少先队员、团员或学生;填写成绩一栏时,以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末成绩为准(以卷面分数满分的85%为优秀,75%为良好),或按年级排名换算(年级排名前10%为优秀等次,前30%为良好),各科成绩以等级分呈现。
2.此表一式两份。
附件3—1
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族 |
|||||||||||||
所在学校 |
|
年级及班级 |
|
|||||||||||||||||||
职务 |
|
任现职时间 |
|
|||||||||||||||||||
成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信息技术 |
综合素质评价 |
|||||||||||
|
|
|
|
|
|
|
|
|
|
|
||||||||||||
体育课 成 绩 |
|
《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测试成绩 |
|
体育教师 签 字 |
|
是否是市县(单位)级“优秀学生干部” |
|
|||||||||||||||
家长姓名 |
|
联系方式 |
|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 |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
|||||||||||||||||||||
班主任 意见 |
班主任签名: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
学校公示 情况及推荐意见 |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海口、三亚各 区教育 局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县(主管单位)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 厅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政治面貌一栏填写党员、少先队员、团员或学生;填写成绩一栏时,以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末成绩为准(以卷面分数满分的85%为优秀,75%为良好),或按年级排名换算(年级排名前10%为优秀等次,前30%为良好),各科成绩以等级分呈现。
2.此表一式两份。
附件3—2
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样表)
姓名 |
张三 |
性别 |
男 |
年龄 |
XX岁 |
政治面貌 |
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学生 |
民族 |
X族 |
||||||||||||
所在学校 |
海南省XX市(县)XX中学 |
年级及班级 |
X年级X班 |
||||||||||||||||||
职务 |
校团委(学生会)、班委、学生社团XXX |
任现职时间 |
20XX年XX月 |
||||||||||||||||||
成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信息技术 |
综合素质评价 |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优 |
|||||||||||
体育课 成 绩 |
优 |
《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测试成绩 |
良 |
体育教师 签 字 |
(需手签) |
是否是市县(单位)级“优秀学生干部” |
是/否 |
||||||||||||||
家长姓名 |
XXX(父亲/母亲) |
联系方式 |
*********** |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 |
x年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根据参评人实际事迹填写,可另附页。所提及的奖项需提供奖状复印件佐证。
|
||||||||||||||||||||
班主任 意见 |
简要评价参评人在校表现,限100字左右。
班主任签名: (手签) 联系方式: *********** 20XX年XX 月XX日 |
||||||||||||||||||||
学校公示 情况及推荐意见 |
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
校长签字:(手签) 学校盖章: 20XX年XX 月XX日 |
海口、 三亚各区教育局审核及公示意见 |
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
盖章: 20XX年XX 月XX日 |
||||||||||||||||||
市县(主管单位)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及公示意见 |
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
盖章: 20XX年XX 月XX日 |
省教育 厅审批 意见 |
盖章: 20XX年XX 月XX日 |
注:1.政治面貌一栏填写党员、少先队员、团员或学生;填写成绩一栏时,以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末成绩为准(以卷面分数满分的85%为优秀,75%为良好),或按年级排名换算(年级排名前10%为优秀等次,前30%为良好),各科成绩以等级分呈现。
2.此表一式两份。
附件4
海南省三好学生名册(2020—2021学年度)
市(县或校)盖章 经办人 电话 审核人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所在校、班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
12 |
|
|
|
|
|
13 |
|
|
|
|
|
14 |
|
|
|
|
|
15 |
|
|
|
|
|
16 |
|
|
|
|
|
17 |
|
|
|
|
|
18 |
|
|
|
|
|
19 |
|
|
|
|
|
20 |
|
|
|
|
|
注:此表一式一份,校对正确后,加盖公章。将纸质原件送往省教育厅基教处,同时将名册电子件(excel格式)发送至65230825@163.com,电子件无须公章。
附件5
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2020—2021学年度)
市(县或校)盖章 经办人 电话 审核人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所在校、班及职务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
12 |
|
|
|
|
|
13 |
|
|
|
|
|
14 |
|
|
|
|
|
15 |
|
|
|
|
|
16 |
|
|
|
|
|
17 |
|
|
|
|
|
注:此表一式一份,校对正确后,加盖公章。将纸质原件送往省教育厅基教处,同时将名册电子件(excel格式)发送至65230825@163.com,电子件无须公章。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2302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 琼ICP备18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