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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1-58527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1-03-02 09:41 文 号:琼教思政〔2021〕4号 发布日期:2021-03-02 09:41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思政〔20214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严格对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就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在单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是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一般项目”的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附件3、附件4、附件5),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省教育厅于20213月26日前在申报系统中对校申报的“一般项目”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2021年3月31日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二)申报“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申报高校请于3月31日前对本校申报的“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工作要求

各申报高校应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对照教育部通知相关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吴奇飞,联系电话:65334204、15008960720

                                 海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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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琼教思政[2021]4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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