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基〔2021〕78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发展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我厅制定了《海南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幼小衔接工作。做好幼小衔接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和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遏制当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的重要途径,对回归学前教育本质,营造适宜的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幼小衔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系统学习,引导校(园)长、教师和家长树立幼小科学衔接理念,尊重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要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幼小科学衔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建立健全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机制。小学和幼儿园要主动加强沟通,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遏制保教过程中的“小学化”倾向。小学要将一年级上学期作为入学适应期,根据国家制定的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和课程内容,开展为期半年的适应教育。要在适应时间、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做出全面科学安排,在小学一年级严格实施“零起点”教学,坚决杜绝小学组织“入学考试”行为,严禁小学阶段分“重点班”“实验班”等。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各市县教研部门要明确1名小学教研员和1名幼教教研员共同牵头负责区域内幼小衔接教研工作,定期开展基于问题的专题教研活动,指导幼儿园和小学做好科学衔接。
三、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县要尽快制定本地区幼小科学衔接实施方案。结合各市县的实际,省里将选择2-3个市县(区)作为省级幼小科学衔接试验区,各市县要在有条件、有基础的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先行先试,推荐2-3对试点园(校)作为试点,试点幼儿园、小学要联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对试点园(校)原则上应在同一学区内。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幼小衔接”综合治理。请各市县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试点园(校)名单、实施方案和联系人报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梁俊、蒋俊华,联系电话:65230370、65230825,邮箱:65230825@163.com)。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
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为本。关注儿童发展的连续性,尊重儿童的原有经验和发展差异;关注儿童发展的整体性,帮助儿童做好身心全面准备和适应;关注儿童发展的可持续性,培养有益于儿童终身发展的习惯与能力。
坚持双向衔接。强化衔接意识,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促进儿童顺利过渡。
坚持系统推进。整合多方教育资源,行政、教科研、幼儿园和小学统筹联动,家园校共育,形成合力。
坚持规范管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大治理力度,纠正和扭转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和小学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和行为。
三、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到2023年底,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明显转变,课程衔接、联合教研、家园校共育及动态监管等幼小协同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幼小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基本形成。
四、重点任务
(一)改变衔接意识薄弱,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分离的状况,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推动双向衔接。
(二)改变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超标教学、超前学习的状况,规范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行为,合理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做好科学衔接。
(三)改变衔接机制不健全的状况,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实现有效衔接。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幼儿园和小学双向互动衔接机制。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幼小科学衔接工作,推动幼儿园和小学双向互动,以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发展为基本出发点,构建相互支持、相互学习的平等合作关系,开展科学有效的幼小衔接。小学和幼儿园,特别是试点园(校)要充分认识幼小科学衔接的重要性,主动加强沟通,及时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
(二)幼儿园要科学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坚持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把入学准备教育有机融入幼儿园一日活动中,渗透于幼儿园三年保育教育工作的全过程,保护幼儿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支持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等方式积累经验,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幼儿入学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为终身教育奠定坚实基础。坚决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
(三)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教育应尊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学习发展规律,主动加强与幼儿园教育的衔接,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并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国家修订后新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探索适宜的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和活动组织方式。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支持教师根据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需要,在入学适应教育中以游戏和活动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营造游戏、实践、体验、探究的教育环境,在班级环境、课程内容、作息安排等方面做出全面适宜的安排,帮助儿童在小学找到安全感和归属感,逐步适应从游戏活动为主向课堂教学为主转变,以积极愉快的情绪投入小学生活。严禁入学考试,坚持“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
(四)建立幼儿园和小学联合教研制度。各级教研部门要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明确1名小学教研员和1名幼教教研员共同牵头负责区域内幼小衔接教研工作,定期开展基于问题的专题教研活动,及时解决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跟踪指导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适应教育,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鼓励小学和幼儿园采用主题教研、联合备课、教学展示、集中评课、经验交流、课题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强教师在儿童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实现理念上和实践上的深度衔接。各市县适时组织开展优秀改革案例遴选和幼小衔接教学研讨、论坛等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鼓励开展幼小衔接专项课题,引导教师及教研人员开展专题研究。
(五)开展专题培训强化教师的双向衔接意识。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幼小科学衔接相关专题纳入当地教师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研发培训课程,线上线下相结合,让教师明晰幼小衔接工作的意义、入学准备教育和入学适应教育的具体任务与要求,掌握衔接阶段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树立科学衔接理念,掌握有效实施的方法与途径促进幼小衔接真正落地落实。省内各高等师范院校要将科学幼小衔接的理念和内容纳入课程教学中,提升师范生科学实施幼小衔接的能力。
(六)建立家、园、校互学共育体系。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幼儿园、小学多途径多形式引导家长与幼儿园和小学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幼儿园和小学采取家长学校、专题报告、专家咨询、家长沙龙等多种形式,通过为家长举办专题讲座、《致家长的一封信》、“幼儿园(小学)园(校)长寄语幼升小家长”、幼小衔接专题片微视频宣传等途径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要求及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回应家长在儿童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提升家长科学育儿能力,引领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
(七)强力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各市县教育部门要将幼儿园“小学化”问题作为幼儿园年检工作和幼儿园评估定级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工作。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办园教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实行年检和幼儿园等级评估一票否决制。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对幼儿举行各种形式的知识性选拔,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小学阶段划分“重点班”“实验班”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内容的培训。严禁在职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或挂名参与幼小衔接培训,对存在类似行为的在职教师要坚决予以处理。
六、进度安排
(一)组织学习,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底前)。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坚决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精神,根据《海南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市县的实施方案,遴选好开展幼小衔接试点小学和幼儿园,分层推进。省里将选择2-3个市县(区)作为省级幼小科学衔接试验区,各市县要坚持“精心部署、统筹谋划、试点先行”原则,根据本市县实际,遴选2-3对试点园(校)作为试点,遴选试点园(校)时考虑有条件、有基础的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先行先试,同时要兼顾城乡不同性质,为下一步幼小衔接工作全面铺开积累多样化的实践经验。各市县的实施方案和试点园(校)名单请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厅将成立专家指导组,遴选具有儿童发展研究基础、幼儿园教育改革和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经验的专家,研发幼小科学衔接系列指导手册,强化对各地改革实验的指导。
(二)试点探索、积累经验阶段(2021年9月-2022年6月)。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实验区根据具体试点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园探索实施入学准备活动,试点校同步研究入学适应活动。各级教研部门积极适时开展幼儿园和小学联合教研活动,建立省、市县、校(园)三级联合培训体系,逐步实现有关教师幼小衔接专题培训全覆盖。教育行政部门定期总结试点工作方法经验,加强交流,改进完善试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优秀改革案例遴选和幼小衔接教学研讨活动。
(三)示范引领,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7月-2023年6月)。在分析、梳理和总结试点实验区和试点园(校)区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成效以及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及时宣传推广实验区、试点校(园)的典型经验,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在全省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加强幼儿园和小学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科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
(四)总结经验,反思巩固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底前)。在系统总结实践经验成果基础上,针对幼小衔接工作推进的堵点、痛点、难点,进一步研究完善幼小衔接政策举措,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七、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制定本地幼小科学衔接工作推进方案,把幼小衔接工作纳入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和推进任务,统筹各方资源,提供经费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幼小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检查督导。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科学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估规范办学行为督导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开学初检查和其它督查视导等方式,加强对学校、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指导,切实落实幼儿园和小学的双向衔接。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市县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加大幼小科学衔接宣传力度,同时要积极宣传幼小科学衔接工作的典型样板,提炼典型经验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作法,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的行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开展幼小科学衔接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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