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语〔2022〕14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语委: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推进落实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2〕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落实我省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
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国家教育事业“十四五”和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两个发展规划。各市县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积极配合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童语同音”计划师资培训项目。“十四五”期间,各市县组织开展城乡幼儿园、优质幼儿园与薄弱幼儿园结对帮扶,举办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宣传展示活动等。各市县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积极协调基础教育、教师工作等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制订本地区相关项目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确保落实见效。
二是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各市县要在学习借鉴四川、青海等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提高工作质量。各市县要围绕“学前儿童逐步具备基本的普通话交流能力”这一核心目标,加强效果监测和跟踪问效,形成检查督促、绩效考核等长效工作机制,以效果为导向推动工作质量提升。
二、加强调度,建立工作机制
为及时了解各地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教育部语用司从2022年起建立并逐步完善学前儿童普通话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定期监测机制。各市县要将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作为本地区语言文字工作重中之重,对学前儿童普通话交流能力开展定期跟踪监测。相关监测标准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提供。监测报告于每年末报送我厅,相关情况纳入市县级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报告制度。
二是建立动态台账调度机制。分为工作进展季报和工作数据年报,2022年6月25日前请一并报送2022年度第一、二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标志性成果,从2022第三季度起各市县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送本季度工作调度表(见附件1),每年末报送本年度工作数据表(见附件2)。各地要确保报送材料和数据真实、可检查、可追溯,我厅将视情对相关工作情况及数据进行通报。
三是建立检查督促机制。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推进落实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对检查督促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指导相关市县进行整改落实。
三、加大宣传,总结经验成效
各市县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意义宣讲、新闻宣传,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支持、参与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拓展工作覆盖面和社会认可度。要注重挖掘提炼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有效有特色的经验做法和模式。要结合“六一”儿童节、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关注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典型案例、经验成效等及时报送我厅,我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通过相关媒体平台广泛宣推各地工作,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奋,65392505,hnscy2022@163.com
附件:1.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调度表
2.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年度数据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调度表 |
||
市(县)教育局:(加盖公章) 填报联系人及电话: |
||
填报周期 |
工作进展情况 |
标志性成果 |
年度 |
(限500字以内,注意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确保开展调研、召开会议、出台措施等重要事项的时间、内容、效果等关键要素完整准确。) |
(主要指印发文件、建立制度、投入经费、建设平台资源、城乡结对帮扶、相关数据等。) |
说明: |
附件2
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年度数据表 |
||||||||||||||
市(县)教育局 填报联系人及电话: ( )年度_ |
||||||||||||||
城乡划分 |
园数(所) |
在园(班) |
教职工数:____________人 |
代课教师 |
兼任教师 |
|||||||||
园长 |
专任教师 |
其他(包括卫生保健人员、保育员等) |
||||||||||||
共计 |
其中: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数 |
共计 |
其中:会听说普通话学生数 |
共计 |
达标数 |
共计 |
达标数 |
共计 |
达标数 |
共计 |
达标数 |
共计 |
达标数 |
|
城区 |
|
|
|
|
|
|
|
|
|
|
|
|
|
|
镇区 |
|
|
|
|
|
|
|
|
|
|
|
|
|
|
乡村 |
|
|
|
|
|
|
|
|
|
|
|
|
|
|
说明: 1.本表部分数据可通过各地教育统计部门获取。城乡划分、教职工等分类标准参考《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20)》,全国通用。 |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2302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 琼ICP备1800080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