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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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2-91023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2-07-13 15:14 文 号:琼教安〔2022〕59号 发布日期:2022-07-13 15:14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海南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成效评估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202259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海南省中小学生

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成效评估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工作,降低中小学生安全事故风险,提升中小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在《海南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满一周年之际,厅委托上海国信评估院对相关市县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系统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省26个市县教育局(包括海口市和三亚市教育局,不含三沙市社会工作局,下同)。

二、评估时间及安排

20227月18日至22日,各市县教育局具体评估时间详见附件1《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落实成效第三方评估行程安排》。

评估指标依据及内容

(一)评估指标依据

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海南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和学校安全工作推进要求,设计本次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落实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并结合《关于开展学校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琼教安2021110号)考核评估反馈的问题清单,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二)评估内容

《海南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考核指标体系(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附件2)明确的主要责任事项落实情况,主要评估事项进展、成效、问题。

除以上评估内容外,评估组将现场勘察20221-6月份发生交通、溺水事故隐患点,并抽查《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考核问题清单(教育行政部门)》(附件3)整改情况。

四、评估步骤

本次评估方式为线下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教育主管部门采取座谈、查阅资料和现场勘查等方式开展的评估,根据评估事项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进行打分。原则上,除涉密材料外,各单位涉及到的所有考核事项材料均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至指定邮箱。

(一)自评报告

各市县对本市县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进行自评,特别是《海南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以来,本市县(包括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开展了什么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还存在什么问题和困难,需要省级政府和省直部门怎样指导和支持,总结和提炼学生安全工作的亮点和经验,形成台账,要有案例和数据支撑。形成自评报告后,报送至邮箱18508924719@163.com。

(二)现场评估

现场评估流程:评估组与被评单位开展座谈会,评估组根据附件2的责任事项清单进行材料审核,涉及现场核查的指标项,将现场实地查看;

现场评估要求:本单位熟悉事项的业务骨干出席座谈会。请提前准备好能够反映各项指标推进落实的有关佐证材料,材料以精简为主,一个要点提供1-2份材料即可。

(三)现场核查

评估期间,评估组将抽选部分2022年发生交通、溺水事故隐患点,并抽查部分《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考核问题清单(教育行政部门)》(附件3)整改情况,调查了解安全隐患成因及落实整改成效。

(四)问卷调查

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和学生推广附件45《海南省中小学生安全调查问卷》(家长/学生篇),从家长和学生角度了解推进学生安全的建议和意见。

(五)综合审定

根据评估指标及相关评估要求,以客观、公正、科学视角来归纳被评单位的综合情况,按照任务量、完成度、效果、勘查及现场情况等方面,最终得出分数和排名,并形成本次评估报告及学生安全事故分析和安全工作成效分析报告。

(六)评估排名及等级说明

本次评估总分设置为100分,评分标准依据工作完成度、材料契合度、材料完整度、现场查看真实度等维度来评判,综合计算得分减去扣分项(包括校内外较大等级以上的安全事故及学生意外死亡两项),最后得出市县总体得分及排名海口和三亚的分值计算按照市教育局占40%,4个区各15%)。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根据评估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具体的等次分级表如下表所示:

序号

等级

标准

1

优秀

90分(含90分)及以上,且排名前30%

2

良好

80分(含80分)-89分,且排名前80%

3

合格

60分(含60分)-79分

4

不合格

60分以下

1 等级&分数设置表

注:1.校内外较大等级以上的安全事故及学生意外死亡两项数据较上一年度上升的,不得评为优秀。

2.发生一起及以上校园恶性刑事案件的,不得评为优秀。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并就迎评工作于713日前对接第三方评估联络员。同时,按照评估指标要求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二)第三方应根据评估情况向省教育厅提供《2022年上半年学生安全事故分析和安全工作成效分析报告》。各市县和学校的分值将作为对市县推动平安海南和平安校园的重要赋分依据。

)评估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将作为教育系统三年专项整治的重点,个性问题则建立市县问题台账和清单,监督整改落实。

联系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邓运海,联系电话:65250230。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吉亨,联系电话:18889553558;侯诗南,联系电话:18508924719。

附件:1.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落实成效第三方评估

行程安排

2.海南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考核指标体系(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3.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

升工程考核问题清单(教育行政部门)

4.海南省学生安全意识调查问卷(家长篇)

5.海南省学生安全意识调查问卷(学生篇)

                                  海南省教育厅

                                 2022712

    (此件主动公开)

琼教安[2022]59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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