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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安〔2022〕77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落实教育部党组的指示精神,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平稳有序开学和师生生命安全,按照8月27日全省教育系统2022年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工作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校园安全工作
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校园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以最实措施准备秋季学期开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和学生校外安全事故发生。
各院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安全工作纳入开学业务工作范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周密安排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链条全覆盖排查风险,持续落实整改措施;教职员工要严格按照岗位安全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校园安全隐患
各地各校要立足秋季开学工作实际,全面摸排校园安全稳定各类隐患,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一是要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食品库、锅炉房、配电室、特种设备(电梯)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风险防范,开展一次覆盖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校内道路交通安全、校舍及施工工地安全、治安防范、校园周边安全等方面的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要根据“三防”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及应急预案,排查台风引起的强风暴雨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内低洼地段、下沉式建筑、在建工程基坑、地下车库、围墙及校园周边地质灾害等部位的风险隐患,逐点落实隐患整治和观察哨点责任人。三是要落实校园安防建设,查漏补缺,确保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护学岗、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四个100%”达标。
三、严格监管,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一是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对疫情后师生开学返校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对未及时返校的师生要逐人查实原因。二是要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安全巡逻力度,要确保校内防高空坠楼的安全防护设施全部达标和学校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全覆盖,严防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三是开学前开展一次校园水、电、气的全面检查,把好食品、水源“入口关”,坚决防止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加强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校车、教师或家属用车的校内行驶安全提醒及监管力度。五是要加强校舍及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必须保证人员撤离并及时拆除,一律不得再使用。
四、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地各校要认真上好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要根据学校特点和不同年级学生的认知能力,在开学后充分利用班会、橱窗、校园广播、微信网络、安全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师生深入开展防火、防灾、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控传染病、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欺凌暴力、防网络电信诈骗、防实习实训伤害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地各校要在开学初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生身心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针对性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落实学校、家长责任,帮助学生尽快做好心理调适,适应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省各地各校秋季学期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抽查,凡发现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的,将在全省教育系统通报并追究其主体责任。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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