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6号),我厅按要求组织各院校开展了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海南医学院、海南开放大学、三亚学院、海口经济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通过第二批对照检查整改。以上10所高校以及首批通过对照检查的8所高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要求,按照“管办分离”原则,根据自身实际和特点优势,科学合理确定非学历教育办学规模,进一步加强对非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从2023年开始,要在每年1月份前做好上一年度非学历教育办学情况明细的备案工作,我厅将择机开展专项检查。
联系人:吴 永,联系电话:65343725。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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