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和《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国科发创〔2017〕96号)提出的工作要求,组织好2022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
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是年度例行工作,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应建章立制,明确相对固定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规范创新调查工作,确保统计业务的准确性、持续性和可延续性。参考教育部工作流程,建议各高校将创新调查工作和社科、科技统计工作并行处理一体推进。各高校负责同志收到通知后要及时加入“海南省创新调查采集微信工作群”,我厅将于1月31日上午10:00在群内调度各单位,并通知后续账号分配、在线审核、材料提交等工作事宜。
联系人:吴 永、刘会娟,联系电话:65343725。
附件:2022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报平台高校在
线填报操作指南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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