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琼族〔2022〕51号
关于印发《海南省少数民族学生
考取“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教育局、财政局,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各高等学校,省考试局:
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海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为培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人才,推动海南民族地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制定了《海南省少数民族学生考取“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奖励办法》,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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