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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语〔2023〕17号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25年来,在各地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积极努力下,“推普周”已成为具有较高社会知晓度、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参与、并获益良多的文化活动,在全社会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第26届全国“推普周”定于2023年9月11日至17日举办,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工作
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的特点,是现代中国的文化标志之一,是团结和凝聚各族人民的无形而巨大的力量。党的二十大提出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工作要求,列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目标内容。各地各校要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发挥语言文字的浸润、助力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语言相通的良好条件,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基础。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结合宣传学习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活动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好本届“推普周”活动。
二、紧扣主题,切实增强“推普周”宣传效果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
2023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谋划推进相关活动。各地要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相关活动,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相关活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大力宣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着重展示推普周举办26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个人、社会、国家产生的真切变化,体现语言文字工作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
三、指导临高县、东方市开展2023年海南省推普宣传特色亮点活动。
为加强推普宣传力度,按照教育部在推普周期间“推出1—2个重点活动城市(地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临高县、东方市为2023年海南省推普重点活动城市(地区),临高县及东方市教育局(语委)要制订工作方案,精心设计特色亮点活动,组织开展本县市行政区域推普宣传活动,活动方案于8月15日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县市语委要充分调动本县市各行业各领域积极性,县市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民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阵地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打造工作新平台,扩大覆盖范围和参与人数。
四、深入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送教下乡系列活动
要将推普周宣传工作与语言文字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推普周为契机,落实《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推普助力乡村振兴送教下乡系列活动的通知》(琼教语〔2023〕5号)要求,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经典诵写讲活动、推普乡村行等,提升推普精准度与实效性,使推普活动常态化。要继续加大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推普工作力度,精准推普,不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提升群众的普通话交流能力。
围绕第26届“推普周”主题,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送教下乡系列活动,具体组织安排如下:
(一)省直单位(学校)活动
1.省教育厅、省语委组织有关语言文字专家继续深入五指山市、临高县、保亭县、乐东县、白沙县、琼中县部分乡镇,深入基层通过讲课、报告、讲座、调研等方式开展推普送教下乡,推广普及普通话,指导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乡镇建设,开展基层干部群众普通话推广普及提升工作,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学)活动
高等院校要结合教育部开展2023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内容(详见《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经典润乡土计划内容开展相关活动,具体详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经典润乡土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语〔2023〕16号)。
省属各学校原则上到原对口帮扶脱贫地区(单位)或乡村振兴联系点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也可自行联系农村学校或行政村,至少1次以上活动,同时将有关活动的相片和信息报送省教育厅。
(二)市县活动
各市县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坚持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推普周”的整合引领作用,各市县教育局要组织优秀教师或专家推普送教下乡,到偏远农村地区学校开展普通话培训,助力乡村学堂,帮助提高农村小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组织城区学校到乡镇学校和农村开展推广普通话活动,每个乡镇至少有1次以上活动。
五、组织开展好“推普周”省级及市县级活动
(一)“推普周”期间,省教育厅将在临高县举行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省级启动仪式开幕式及重点宣传活动,临高县教育局、语委具体承办开幕式活动,请临高县教育局(语委)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省语委成员单位、各市县教育局及语委领导进行观摩、检查。
(二)“推普周”期间,各市县要组织开展本市县的“推普周”活动启动仪式,举办推普下乡、朗诵比赛等系列活动。
(三)各市县教育局(语委)要结合《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指导第一批接受验收乡镇扎实开展“推普周”活动,组织举办推普活动,深入乡村、居民住宅小区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度。
(四)各高校、省属中学(中职)学校、市县所辖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组织“小手拉大手 学讲普通话”、师范生“三字一话”展示活动,开展演讲、中华经典诵读、朗诵比赛和中小学教师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形式多样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语言文字答题挑战等多种线上线下活动。
六、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3〕1号)要求,我省组织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海南赛区)活动,其中琼海、儋州、昌江、文昌等市县工作扎实,报送的诵读作品量多质优,但仍然有个别单位没有全面认真落实,请相关单位结合第26届推普周活动整改落实,具体单位如下:
(一)乐东县教育局没有报送“诵读中国”大赛中学生组、教师组、亲子诵读组作品,没有报送开展“诗教中国”“笔墨中国”活动材料。
(二)海南师范大学没有报送完成20个以上“诗教中国”参赛作品任务材料。
(三)海南省工业学校、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没有报送职业院校学生组诵读作品。
请以上单位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做好整改工作,结合本届推普周活动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开展诵读、书法等相关语言文字活动,省教育厅、省语委将进行专项督查。
七、继续开展普通话能力达标提升培训活动
省教育厅、省语委继续开展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系列活动,持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普通话水平达标提升培训、举办2023年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活动,指导各地各校开展推普培训活动。各市县教育局(语委)要结合实际开展面向教职工、公务员、农村基层干部普通话水平培训活动等。各市县教育局、高校、省属学校要结合新教职员工岗前培训工作,把推普工作纳入培训内容。
八、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各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WORD版和PDF版电子文档发送省教育厅电子邮箱hnstp2023@163.com,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校“推普周”开幕式等各项活动。
(二)及时报送“推普周”活动总结。“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各市县、各学校要及时对活动成效进行总结,总结材料要言简意赅,突出工作实效,切忌空话套话。请各市县、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中将“推普周”活动总结电子文档和5张“推普周”活动活动相片,于9月22日前发送省教育厅电子邮箱hnstp2023@163.com。
(三)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落实开展第26届“推普周”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5392505。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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