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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3-00341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3-11-17 21:32 文 号:琼教师〔2023〕78号 发布日期:2023-11-17 21:32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配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

文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师〔202378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保障),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2023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2023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从事一线教育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在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增设了正高级教师职务,并实行总量控制。为做好2023我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以下简称“正高级岗位”)分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统筹保底原则

依据省政府基层人才激励机制有关要求,中小学正高级对县或乡镇以下学校设立保底名额。

(二)严格比例原则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相关规定,评审通过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的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简称“30%原则”)。

(三)总量控制原则

正高级教师名额由省级统筹下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逐步达到合理比例。

二、名额分配

(一)中小学

按照“统筹保底、严格比例、总量控制”的原则,暂定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名额50名,并先对各市县(单位)初步分配正高级名额。但为避免指标浪费,实际评审时可根据申报人员资格审查的情况,对有关市县(单位)的正高级名额进行统筹调剂,对不符合“30%原则”的市县可以合并评审区域等。2023年度我省中小学正高级岗位的名额初步分配如下:

序号

市县(单位)

2023年度正高级名额初步分配数

1

海口

10

2

三亚

3

3

儋州

5

4

文昌

2

5

琼海

2

6

万宁

3

7

五指山

1

8

东方

3

9

定安

1

10

屯昌

1

11

澄迈

2

12

临高

2

13

昌江

2

14

乐东

2

15

陵水

2

16

白沙

1

17

保亭

1

18

琼中

1

19

省属单位及学校

6

合计

50

(二)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名额暂定5名,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均可申报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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