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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省 财 政 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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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
琼教〔2024〕21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关心
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
退休教师作用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财政局、关工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发挥退休教师作用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发挥退休教师作用
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退休教师政治优势、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引导广大退休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继续投身教育事业,助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搭建工作平台,组织退休教师参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退休教师自愿参与的基础上,按照“党建领航、组织凝聚、项目带动、因地制宜、彰显作用”的工作原则,对接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将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有益补充、示范引领作用作为构建我省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重要人才支撑领域,搭建退休教师继续参与教育工作的省、市县(区)、乡镇、学校等各级各类平台,完善退休教师在立德树人、学校治理、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保障学生安全健康等方面参与教育工作的机制。
二、参与教育咨询,服务基础教育发展。建立开展教育咨询指导的各级退休专家团队。组建省教育厅教育改革发展顾问团,邀请国内教育领域优秀退休专家学者加入顾问队伍,参与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重要事项的调研、论证和评估,并提供决策咨询。成立省退休名校长名教师指导团,根据需求,开展提升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等服务咨询,通过巡回调研指导、入校交流等方式,对学校存在的问题“问诊把脉”,开出“药方”,帮助学校优化管理。各市县可从实际出发,组建与省级平台相对接的优秀退休教师指导团队。
三、参与督学督教,指导学校规范管理。选聘优秀退休校长和教师担任各级教育督学,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办学水平督导评价工作,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协助受理、核实相关投诉等,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在退休教师中开展“我为学校发展提建议”金点子征集活动,鼓励他们在学生培养、教学教研、师资队伍、校园文化等各个方面建言献策,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参与教学教研,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等情况,在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引入省内外退休骨干教师,服务基层学校教学教研,帮助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研发实施校本课程,指导学校教学改革,开展教改实验,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退休教师可全职重返课堂承担教学任务,也可选择弹性工作方式,开展听课评课、上公开课示范课、参与校本教研、举办专题讲座等教研指导活动。
五、参与教师培养,引领青年教师成才。鼓励优秀退休校长、骨干教师参与名校长、名师工作室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退休教师参与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指导,通过与年轻教师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进行“传、帮、带”,传承优秀退休教师优良师德风范,提升年轻教师教学水平,引导青年教师沿着“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专业成长路径迈进。探索将退休骨干教师引入教师培训平台,担任教师继续教育项目的讲师或督导专家,在引领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六、参与学生帮扶,助力少年儿童成长。学校成立退休教师志愿服务队,结合退休教师特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参与学生安全教育、行为习惯养成、心理咨询以及维护课外校外活动秩序、预防学生欺凌等工作,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实际开展“1+1+N”帮扶活动,由1名退休教师和1名在职教师联系帮扶1名或多名自主发展困难学生,助力他们转变提高、健康成长。根据学校需要,支持文艺体育或非遗文化传承等方面有特长的退休教师在校内设立工作室,为青少年学生提供课余指导。
七、参与校外管理,推动社区协同育人。结合实际情况,乡镇设立退休教师工作站,行政村(社区)设立退休教师工作点,依托乡镇、行政村(社区)关工委组织,发动回乡居住退休教师及候鸟教育人才,利用文化站、乡村书屋等资源,通过开办假日学校、社区管护班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文化讲座、作业辅导、阅读指导、特长培养、劳动实践以及组织观看红色影片等活动,寓教于乐,创建和拓展乡村(社区)青少年教育阵地,促进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衔接,放大协同育人效益。
八、健全关工组织,发挥立德树人作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市县教育局、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关工委组织,不断提高各级关工委组织中退休校长和骨干教师占比,动员更多退休教师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社区、行政村等组建关工委组织,负责人由支部书记或主任兼任。各级关工委组织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努力学习、健康成长、艰苦奋斗,要不断拓展教育平台,丰富教育活动,打造项目品牌,提升工作质量,扩大育人效果。
九、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见效。省教育厅、省关工委负责我省退休教师发挥作用工作的牵头抓总,各有关厅局按职责积极支持参与。委托省教培院、省教育学会等教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具体负责省级项目的平台建设和活动实施,对市县发挥退休教师作用工作进行指导。各市县要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实施成效监测评价,对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优化。省和市县分类建立退休教师资源库,完善人才类别、职称级别、专业技术特长等内容,汇总市县和学校项目需求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供需有效衔接。
十、强化服务保障,完善关心关爱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筹措工作经费。各市县可根据实际设立退休教师服务项目,将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符合《海南省2023—2024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方案》(琼教师〔2023〕71号)要求的退休教师,可按规定享受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有关待遇。用人单位(学校)要充分考虑退休教师实际,做好服务保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合理、适度安排工作,要根据工作性质,为退休教师购买意外保险。退休教师在上述工作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要大力弘扬退休教师老有所为的奉献精神,选树“优秀银龄教师”及集体,宣传优秀典型,吸引更多的退休教师继续投身基础教育事业,勇担立德树人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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