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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省 教 育 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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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琼教思政〔2024〕8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申报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经研究决定,省教育厅与省社科联共同组织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等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省级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推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加快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学校思政工作新格局。
二、课题类别与课题指南
课题申请分为两大类别,即重点攻关课题和常规课题,常规课题具体设立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所有课题统一申请、分类评审。
(一)重点攻关课题。采用“揭榜挂帅”的方式,重点研究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快构建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工作体系、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思想政治教育等重点问题,力争推出一批有较大影响力、对实践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决策咨询成果,促进咨询成果转化为方案举措。重点攻关课题指南附后(详见附件1)。
(二)常规课题。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追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常规课题指南附后(详见附件2),申请人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设计选题。
三、申请人资格与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党建、思政工作者(含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和入驻办学、研究机构的党建、思政工作者),主要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倾斜。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必须是已在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系统和辅导员信息系统中录入登记人员,其他党建思政工作者必须是已在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等连续2年及以上从事各类党建思政工作人员。重点攻关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常规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三)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近3年内被终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有在研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包括重大课题、常规性课题、专项研究课题、研究基地课题、“思政”专项课题等未完成者(截止2024年9月20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不得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
(四)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五)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经费预算和成果要求
(一)资助经费。重点攻关课题5万元,常规课题2万元,自筹经费课题无资助经费。获得立项的课题,建议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每个项目1:1提供配套研究经费。
(二)经费预算。申请人须在《课题申请书》中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经费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规〔2024〕13号)执行。
(三)成果要求。重点攻关课题研究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1。常规课题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或著作三种成果形式:
1.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1年,要求1篇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3000—5000字的简要报告(研究报告通过鉴定,须有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相关厅局级及以上单位采纳证明的才能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
2.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为4年,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其中一般课题要求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自筹经费课题要求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
3.著作。完成时限为3年,要求20万字左右(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4.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请申报。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五、申报程序、材料与时间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课题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填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请书》(详见附件3)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在校内公示后,确定拟推荐课题。
(三)通过学校初审的申请人,按照要求于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网址:http://124.225.62.14)。
(四)各高校于2024年9月23日前按照拟推荐课题名单提交纸质《申请书(含承诺书)》(一式1份,详见附件3)、《论证活页》(一式3份,详见附件4)、《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盖章版1份,详见附件5)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逾期不再受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szc446@126.com。
联系人:朱老师、关老师,联系电话:65389935、65376180,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446室。
附件:1.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思政专项)重点攻关课题指南
2.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思政专项)常规课题指南
3.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请书
4.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思政专项)论证活页
5.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思政专项)重点攻关课题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
成果申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春天的足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思政课教学参考》。
2.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海南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研究
成果申报包括但不限于:《海南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关于深入推进海南省高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实施方案(附建设与考核标准)》。
3.海南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教学设计研究
成果申报包括但不限于:在琼崖精神、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海洋强国建设、海南自贸港政策知识等中选取1个方向,设计《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专题教学要点及参考资料》。
4.海南自由贸易港涉外办学国情教育课程教学设计研究
成果申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海南自由贸易港涉外办学机构国情教育课程教学要点及参考资料》。
附件2
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思政专项)常规课题指南
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融入学校思政课研究
2.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学校文化育人的实践路径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阐释研究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融入思政课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教学体系优化研究
6.新时代的历史性变革、历史性成就融入思政课的教学资源开发研究
7.建设教育强国视域下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研究
8.琼崖精神引领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研究
9.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视野下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10.海南“三度一色”比较优势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1.推进海南特色的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
1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与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13.思政课话语体系与新时代青少年话语模式融合研究
14.全社会参与“大思政课”建设机制研究
15.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改革研究
16.思政课教师网络育人能力提升研究
17.高校思政课数智化建设重难点问题及解决策略研究
18.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19.“场馆里的思政课”“行走的思政课”建设研究
20.中共党史党建学科建设支撑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
21.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机制研究
2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研究
23.新时代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建设研究
24.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体系建设研究
25.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研究
26.学校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力提升研究
27.推进高校党建与事业发展“一融双高”工作研究
28.海南自贸港政策知识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
29.防范学生参与离岛免税“套代购”行为研究
30.清廉学校建设研究
31.高校网络文化建设研究
32.新时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研究
33.“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体制机制研究
34.新时代加强和改进高校统一战线与民族宗教工作研究
35.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研究
附件3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思政专项)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选 题 序 号
申 请 者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所 在 学 校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〇二四年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 目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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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万元 |
起止年月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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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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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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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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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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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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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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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组 |
总人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博士 |
硕士 |
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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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所在单位 |
项目中的分工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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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 内容 |
摘 要 (限 300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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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项依据
1.项目的研究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3.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 |
三、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
3.本项目的创新之处 4.研究工作安排及预测进展 5.预期研究成果(表述形式为:成果鉴定 项、专著、译著或教材 部、论文 篇,其中核心期刊 篇、研究报告 篇等) |
四、研究基础
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及目前承担项目的情况(项目负责人和其它成员情况分开填写并且项目、成果及奖励等须注明承担或完成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
五、经费预算
支出科目 |
金额(万元) |
计算依据与说明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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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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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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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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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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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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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算支出科目按下列顺序填写:1.业务费、2.劳务费、3.设备费、4.管理费、5.间接费(不含财务规定不能支出的科目)。
六、校内公示情况
(公 章) 科研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七、学校意见
学校意见内容: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和主要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公 章) 学校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八、省教育厅及省社科联审核审批意见
省教育厅思政处和省社科规划办意见 |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相关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和省社科联审批 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承诺书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海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海南省教育厅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本人承诺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无在研省级社科规划课题,近3年内未有被终(中)止、近5年内未有被撤项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课题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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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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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
评价 指标 |
权重 |
指标说明 |
专家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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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 |
3 |
主要考察选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对省内外研究状况的总体把握程度。 |
10分 |
9分 |
8分 |
7分 |
6分 |
5分 |
4分 |
3分 |
论证 |
5 |
主要考察研究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10分 |
9分 |
8分 |
7分 |
6分 |
5分 |
4分 |
3分 |
研究基础 |
2 |
主要考察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 |
10分 |
9分 |
8分 |
7分 |
6分 |
5分 |
4分 |
3分 |
综合 评价 |
是否建议入围 |
A 建议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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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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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签章): |
说明:1.本表由评审专家填写,申请人不得填写。课题登记号不填,选题序号由申请人填写(例如:重点1号、一般2号)。2.请在“评价指标”对应的“专家评分”栏选择一个分值画圈,不能漏画,也不能多画,权重仅供参考;如建议该课题入围,请在“综合评价”栏A上画圈。“备注”栏可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或不填写。本表须评审专家本人签字或盖章有效。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思政专项)论证活页
课题名称: |
课题类别: |
1.本课题研究现状述评,选题的价值和意义。2.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3.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限4000字以内。 |
说明: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期刊等。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承担的各类项目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申请人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3.本表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一般为4个A4版面,其中《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单独成页并放在扉页。请用合适的字体字号(如小四楷体或宋体)和行距25磅排版。
附件5
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
学校名称: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参与人员 (用顿号隔开) |
研究 期限 |
所属 学科 |
申请经费(万元) |
预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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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1.所属学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填写到二级学科。
2.“预期成果”的表述形式为:专著、译著或教材XX部,论文XX篇,研究报告XX篇等,内容应与申请书一致。
3.研究期限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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