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将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提升至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民生事业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根据气象预报,29—30日,海口、文昌、澄迈、定安、琼海、万宁、屯昌、琼中、儋州、白沙、临高、五指山和昌江的部分乡镇有250毫米降水。
海南省气象局已于10月29日9时发布暴雨二级预警,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10月29日9时30分将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防风Ⅱ级应急响应。
请海口、文昌、澄迈、定安、琼海、万宁、屯昌、琼中、儋州、白沙、临高、五指山、昌江等市县学校要立即启动不低于省级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其他市县学校要依据当地气象部门预报预警情况,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各有关市县学校按照《海南省教育系统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琼教规〔2022〕6号)职责分工做好责任落实,做好隐患排查、安全提醒、防御和值班值守等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报送我厅。
值班电话:65239786,传真电话:65314568。
海南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有关高校附属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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