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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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4-25605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4-11-08 16:56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11-08 16:56 文件状态: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聘任曹媛迪等48位同志为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的通知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文件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琼教〔2024113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聘任曹媛迪等48位同志为海南省学校

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

为充分发挥检查员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专业优势,科学指导和合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学校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单位初核、省级遴选审核、培训考核、公示等程序,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聘任曹媛迪等48位同志为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见附件1),聘期5年(自2024年11月至2029年11月)。

各检查员在参加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检查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工作纪律》(见附件2),具备职业素养,坚持廉洁自律、诚实正直、公平公正、吃苦耐劳的工作原则,为我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2024年新增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名单

2.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工作纪律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4118日印发


附件1

2024年新增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检查员名单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1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曹媛迪

2

五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雅倩

3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正盛

4

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钟国市

5

乐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珍兆

6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建汾

7

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朱恒毅

8

海口市教育局

邓垂君

9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

吴淑文

10

临高县教育局

陈颜灵

11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

袁华玲

12

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石懿

13

海南大学

杜若檀

14

海南大学

梁斌

15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文一淇

16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李少锋

17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肖永飞

18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吴育强

19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王鑫

20

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

黎品者

21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张畅

22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简维彬

23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

殷承业

24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

陈衍茂

25

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

王书岭

26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符瑞祥

27

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

冯磊

28

海南旅游经济贸易学校

李红霞

29

海南艺术职业学院

赖海珍

30

三亚护理职业学院

冯绍山

31

海南省国兴中学

王和鹏

32

海南省农垦中学

吴小兰

33

海口观澜湖华侨学校

冯小曼

34

海口市五源河幼儿园

吴尔丽

35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桥西园

辛雪

36

海南华师儿童之家幼儿园有限公司

冯玮

37

三亚市崖州区中心幼儿园

彭春玲

38

儋州市兰洋镇中心幼儿园

孙丽娜

39

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幼儿园

潘桂斌

40

文昌市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

符哲彬

41

琼海市万泉镇中心幼儿园

林云瑜

42

万宁市幼儿园

王晓艳

43

东方市八所镇中心幼儿园

黄国丽

44

屯昌县屯昌中学

吴坤旭

45

屯昌县南坤镇中坤幼儿园

陈少满

46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中心幼儿园

刘壮琴

47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星中学

陈毓汉

48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中学

徐建生


附件2

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工作纪律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加强检查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队伍的专业优势和智囊作用,特制定本工作纪律,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在参与省级部门检查活动时应遵守如下工作纪律:

一、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及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如实记录现场检查信息,客观公正地反馈食堂检查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被检查学校或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

三、除按规定向被检查学校索取食品安全相关的资料外,不得向被检查学校索取其它非相关信息资料。

四、对被检查学校提供的信息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泄漏检查结果及相关信息。

五、检查期间不得接受被检查学校或利益关系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等馈赠,不得进行有偿咨询活动。

六、检查期间不得参加被检查学校或利益关系人安排的宴请或经营性娱乐活动。

七、检查期间检查员的食宿不得由被检查学校安排。检查员不得在被检查学校报销任何费用。

八、检查期间检查员不得违反有关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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