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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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4-26736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4-11-14 10:35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11-14 10:35 文件状态: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2024108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

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

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校:

为做好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佐证材料,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教材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等文件格式上传。结题材料上传系统材料需于纸质版材料一致。

(二)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项目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变更申请表》各1份,以上材料均为盖章版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1套(包括成果扫描件,核心论文检索证明,奖励证书,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用证明,推广、应用介绍等),所有成果均由学校管理部门盖章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三)2024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学校结题申报情况(含汇总表)以正式公函报送汇总表可在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下载加盖学校公章。

三、结题要求

(一)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二)高校相关管理部门对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不符合结题条件的不予报送,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三)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220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1227日前送至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  俊、仲甜甜,联系电话:65339364。

海南省教育厅

2024111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411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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