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考〔2025〕3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7年起拟在海南省
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厅直属中学:
各普通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编报了2027年起拟在海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集中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考科目要求情况
(一)本次共有1159所省内外普通高校向我省报送了2027年起拟在海南省招生的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涉及招生专业(类)共46834个。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将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本次公布2027年起拟在海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供2027年及以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进行选科参考(即供2024年及以后年份进入高中一年级的普通高中学生选科参考)。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科学、合理选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三)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中确定。包括指定1科、2科、3科或“不提科目要求”等4类。高校指定1门科目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高校指定2科或3科要求均须选考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规定的2科或3科方可报考;高校指定“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选考任意3科均可报考该专业。
(四)因部分高校尚不能确定2027年及以后在海南省招生的具体专业,所以报送了本校的全部本科专业目录。为此2027年及以后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以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为准。
(五)2025年及2026年拟在海南省招生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仍以2024年拟在海南省招生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作为参考(可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http://ea.hainan.gov.cn/ywdt/ptgkyjszsb/202112/t20211231_3122572.html)。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优化选考科目要求是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引导广大学生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及未来生涯发展科学精准做好选科关系国家战略需求、关系高校选才、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高校选科要求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宣传解读。各市县行政部门要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主动加强对接招生院校,采取举办宣讲会、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加强高校招生专业选科要求及本校学生选科工作安排的宣传解读,做到每名高中教师和学生全覆盖。要在学生选科前有针对性加强宣传解读,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实际确定选考科目,特别是引导更多学生选择物理、化学等对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学科作为选考科目,确保选科宣传指导工作成效。
(三)加强实施保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统筹本市县、本学校学生选科指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具体安排。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客观准确找准定位、规划设计未来发展,并尊重学生的选择自由。要根据学生的选科意愿,优化配置教学资源配置,保障选课走班教学顺利实施。要及时预判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为选科、教学及招生做好服务保障。
附件:2027年起拟在海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海南省教育厅
2025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印发
版权所有©海南省教育厅 主办: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22302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0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2 琼ICP备18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