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师〔2025〕26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5年
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民生事业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中学):
现将《海南省2025年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教育厅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激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海南自贸港教育事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5年教师节前后,将对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为做好表彰组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全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一)奖项设置。
根据我省2025年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表彰计划,2025年我省拟表彰一批“全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范围
1.全省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2.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在职在岗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3.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但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评选,各级各类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以下除外)的校领导、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只能申报“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类别。
(三)推荐表彰名额
1.表彰名额:“全省优秀教师”150名[其中,全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中职学校,下同)优秀班主任15人,全省优秀思政课教师15人,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10名,全省优秀乡村教师20人];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50人(其中,全省优秀中小学德育工作者10人,教育行政干部不超5人)。
2.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各地、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限额和各类比例条件要求,把握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及人员的比例和代表性(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历次全会和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在教育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具体条件如下。
1.全省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道德情操高尚。立志教师事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严爱相济、润己泽人,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3)育人智慧高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有较为深刻的教育洞见、先进的教学艺术,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提供适合的教育,让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基础教育领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围绕课标、教材、教法等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夯实学生知识基础,激发学生崇尚科学、探索未知的兴趣,培养学生探索性、创新性思维品质,教书育人成效显著。职业教育领域: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质量完成课程讲授、实习实训指导、技能训练指导等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等纳入教学内容,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方面取得突出贡献。高等教育领域: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己任,遵循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在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业绩突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躬耕态度笃定。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注重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练就过硬教学本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贡献较为突出。
(5)仁爱之心常怀。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境界,甘为人梯,用爱浸润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尊重、关爱、成就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受到温暖和信任、树立信心和勇气,“亲其师”而“信其道”。
(6)弘道追求高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把握时代脉搏,以心系苍生的胸怀、开放包容的心态、弘文传道的追求,培养有文化自信、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未来眼光的时代新人。
(7)应从事教学工作5年(截至2025年6月)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相当于优秀等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
(8)合作办学学校(含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所辖学校,下同)派驻或挂职教师,人事关系不在海南的,须在海南全职从事教学工作3年(截至2025年6月)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相当于优秀等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
2.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2)教育管理业绩突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管理理念先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智能化赋能教育治理,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等重大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
(3)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爱岗敬业、勤政务实,办事公道、品德优良,甘于奉献、敢于负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
(4)应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截至2025年6月)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相当于优秀等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
(5)合作办学学校派驻或挂职教育管理人员,人事关系不在海南的,需在海南全职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截至2025年6月)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相当于优秀等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
三、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制度
1.学校初步遴选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主管单位审核推荐。拟推荐对象经学校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学校主管部门及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师德师风、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审核后,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拟推荐表彰类别等。
3.省级评选。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开展评选工作,拟定表彰人选名单,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教育厅党组会研究审议后确定。拟表彰人选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及官微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1.坚持师德第一标准,突出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好中选优,推荐的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拟推荐对象须按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其所在地或学校主管部门干部管理、纪检监察相关部门意见(高校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意见)。近3年本单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或者出现严重师德问题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不得推荐参评省优秀教师或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严格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倾斜长期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从教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承担“三区”支教任务的优秀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农村学校交流轮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优秀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同时,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人员,重点关注乡村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的优秀人选,并应有民办学校的代表。
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应占本市县推荐总名额的35%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占本市县推荐总名额的50%以上;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应占本市县推荐总名额的6%以上;中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占本市县推荐总名额的14%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校(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县教育局要主动联系本地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各地各校(单位)要切实做好政治把关,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政治表现、廉洁自律情况提出明确意见。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推荐质量。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选推荐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选推荐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优秀人选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充分体现代表性。各地各校(单位)应按照名额分配表中下达的名额分别进行推荐。推荐人选要统筹考虑本地区各类学校人员的代表性,优先向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思政课教师等倾斜。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校(单位)要确保候选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申报材料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一)《初审推荐工作报告》一式2份,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等。
(二)干部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本市县干部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征求意见复函。省属学校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单位干部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征求意见复函。各高校提供学校干部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三)《全省优秀教师 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一式3份。
(四)《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一式3份,请对推荐备选对象依其总体优秀程度做出排序。
(五)各地各校在报送正式推荐材料时,择优遴选1—2个先进个人作为重点宣传典型,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一式2份,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请于2025年6月6日前扫描二维码(附件4)报送本地本校联系人信息,并于6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刻录光盘)和纸质版[须加盖市县教育局(学校)公章]报送到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六、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由省教育厅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适时安排疗休养。所有获奖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65232872,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412室,邮编:570203。
附件:1.2025年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1
2025年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全省优秀教师 |
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
海口市 |
43 |
8 |
三亚市 |
15 |
6 |
儋州市 |
16 |
6 |
五指山市 |
4 |
2 |
琼海市 |
8 |
2 |
文昌市 |
7 |
2 |
万宁市 |
7 |
2 |
东方市 |
7 |
2 |
定安县 |
5 |
2 |
屯昌县 |
5 |
2 |
澄迈县 |
8 |
2 |
临高县 |
6 |
2 |
白沙县 |
4 |
2 |
昌江县 |
4 |
2 |
乐东县 |
6 |
2 |
陵水县 |
6 |
2 |
保亭县 |
4 |
2 |
琼中县 |
4 |
2 |
三沙市 |
1 |
1 |
各高校(含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所辖学校) |
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等4所高校分别推荐5人;其他高等院校和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分别推荐3人。各高校(园区)须至少推荐1名辅导员。 |
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等4所高校分别推荐3人。其他高等院校和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分别推荐2人。 |
各省属中职学校 |
各省属中职学校(含省属技工学校)分别推荐1人。 |
各省属中职学校(含省属技工学校)分别推荐1人。 |
省属(单位)中小学 |
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小学、厅直属单位各推荐1人。 |
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小学、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各推荐1人。 |
省属幼儿园 |
各省属幼儿园及高校附属幼儿园各推荐1人。 |
各省属幼儿园及高校附属幼儿园各推荐1人。 |
注:1.各高校,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小学、省属幼儿园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驻琼部队幼儿园按属地参与申报,包含在属地市县的名额内。
2.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等3个地级市推荐的人选中,须至少分别推荐1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专门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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