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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公示
根据海南省委统战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委《关于做好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族〔2025〕17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按照逐级推选、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经个人和单位申报,厅基础教育处审核,厅专题会研究、厅党组审议同意,拟推荐琼台师范学院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团队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海南省国兴中学冼词学同志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8月12日—18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898-65230370,邮箱:65230825@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教育厅449办公室(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政编码:570203。
海南省教育厅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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