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
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编办批复,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一、单位概况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创建于1964年10月,隶属于海南省教育厅,是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学校分为桂林洋校区和府城校区,占地95亩,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教职工245人。
学校2010年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1年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3年扶贫巾帼励志教育扶贫模式被国务院扶贫办评为“全国社会扶贫创新案例”优秀奖、2014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7年被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巾帼文明岗”。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3名,其中,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4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具体详见《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2025年第一批考试招聘职位表》(附件1)和《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2025年第一批考核招聘职位表》(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为2025年8月20日,其中岗位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工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5年8月2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应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发布。
公告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5日。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考核)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6日9:00至2025年9月2日12:0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7: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8206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考核)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校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或海南省教育厅参与资格审查在编在岗人员不少于2人,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9月12日前完成并及时公布。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9月16日17:30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
(三)考试招聘(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主要涵盖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国情省情和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
考试为闭卷考试,各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成绩低于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划定。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上公示3天。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报考具有2年(含2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2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也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
语文教师、思想政治教师、马克思主义学科教师、审计教师、法学教师、历史教师、数学教师、美术教师、英语教师、体育教师采取试讲的方式面试,重点测试专业知识、教学设计、教学课堂把控、教学能力等。
会计教师、艺术设计教师、计算机网络教师、电子商务教师、药学教师、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新能源汽修教师、美发与形象设计教师、美容美体教师、酒店管理教师、茶艺专业教师、面点教师、西餐烹饪教师、中餐烹饪教师、电子技术教师、信息资源管理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实操方式面试,重点测试专业知识、教学设计、教学课堂把控、教学能力、专业实操能力等。
新闻学教师采取案例实操的方式面试,重点测试专业知识、职业认知、专业实操能力、操作规范、应变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岗位适应性等。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上公布。
(四)考核招聘
1.资格初审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或教育厅参与资格审查在编在岗人员不少于2人。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9月12日前完成并及时公布。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9月16日17:30前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核。
2.资格复审
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时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递交《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内容
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岗位,考核将采取试讲、专业实操、答辩、面谈或学术代表作评议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5.成立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5或7名专家组成,其中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考核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
6.考核
采取以试讲、实操(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设定)、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操作能力、业务能力进行考核面试。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7.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上进行公布成绩。
8.注意事项
考核时未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学校将对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准入查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由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发布。
(六)拟聘用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总分或笔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等官网发布。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并经海南省教育厅同意后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官网发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纪检办公室:0898-65716038(工作日8:20-12:00,15:00-17:30);
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工作日8:20-12:00,15:0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716107(工作日8:20-12:00,15:00-17:3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5811013(工作日8:00-11:30,15:00-17:30)。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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