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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5-87927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5-09-29 20:08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09-29 20:08 文件状态:

标题: 海南省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报考须知

海南省关于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报考须知

一、报考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报考:

(一)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其中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和往届考生须为海南省生源;海南生源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所在用人单位还须在海南省内。

1.生源地界定:

报考“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时,本科生的生源地是指高考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为在哪个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就是哪个省市(自治区)的生源。对于高中异地(办理了异地的集体户口)的情况,以原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另外,多次以不同户籍参加过多次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报考“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时,硕士研究生的生源地是指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研究生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已经在工作地落户的毕业生,原则上以其在工作地落户的所在地为生源地。

2.生源地证明材料:

本科阶段就读院校出具的录取花名册相关证明(录取花名册和相关证明一般由学校招生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二级学院出具)或本人高考报名表(应届生、往届生均可到当地考试局开具,海南省考生可登录“海易办”APP进行申请下载),生源证明材料提供上述任何一份即可,无需重复提供。根据生源地划分原则,已参加工作的少数民族不在海南参加高考,但户口、档案均在海南,可作为海南省生源进行报考,生源地证明材料为社保缴纳证明

(二)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1.我省民族自治地方为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2.关于在海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内工作满3年,按以下条件界定:一是工作性质为全职;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实质性劳动关系;三是报名时仍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界定是否符合以上条件,主要工作证明材料以用人单位与职工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为职工本人缴纳社保(或发放工资)等材料为准。

二、资格审查程序

(一)考生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1.考生使用研招网(学信网)账号登录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统考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以系统为准),在线提交资格申请

图1

图2

图3

2.考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图4)

3.考生确认实名注册信息。(图5)

4.考生填写资格申请信息。(图6)

               

5.考生上传资格申请材料。(图7)

              

2026届毕业生在学历证和学位证处上传由学校教务处出具包含入学及预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内容并盖章的证明材料,2026届毕业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证明均无需上传(如必须上传可在白纸上写“无”后拍照上传),所有考生均需在“7.其他”上传生源地证明材料。

6.确认上传信息并提交申请,查看审核结果。(图8)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将同步到研招网,和报名信息核对一致可以直接报名骨干计划专项研究生。提交材料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张老师,0898-65225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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