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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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1-86470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1-05-20 17:01 文 号:琼教规〔2021〕4号 发布日期:2021-05-20 17:01 文件状态: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20214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中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教育部《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教发〔2019〕5号)、《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和海南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琼教〔2017〕9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建设,适应海南省研学旅行发展需要,打造海南省研学旅行特色新名片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品牌效应,结合海南省研学旅行实际情况,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

                              2021520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及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教育部《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教发〔2019〕5号)、《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和海南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琼教〔2017〕9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建设,适应海南省研学旅行发展需要,打造海南省研学旅行特色新名片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品牌效应,结合海南省研学旅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的评估认定对象及原则

(一)评估认定的对象

具备法人资质,场地在海南省,管理运营秩序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动植物园、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制作坊、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均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报。

(二)评估认定的原则

1.教育性原则

(1)申报单位自身及周边有可开展研学的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国情、国防科工及自然生态等教育资源。

(2)申报单位的研学课程方案目标明确,具有系统性、层次性、可行性、趣味性及可测评性。

(3)申报单位的研学课程内容要着眼于学生需求,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实践性原则

申报单位的研学课程资源,有利于帮助中小学生了解乡情、市(县)情、省情、国情,开阔眼界,提升学生的家国情怀;有利于中小学生探究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拓展视野、提高实践能力,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健康的审美观念。

3.安全性原则

申报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学生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安全。

4.公益性原则

申报单位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评上省级研学基地后要对中小学生实施门票优惠政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费用减免措施。

二、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的评估认定程序 

(一)自愿申报

按照属地管理、逐级申报的原则,在海南省教育厅印发组织开展研学基地评估认定的通知后,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1个月内向所在市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报,提交的资料包括:

1.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见附件3);

2.营业执照、单位法人登记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

3.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佐证材料及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成立不足三年的申报单位提供成立至今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出具);

4.申报单位内部设施设备等功能布局图及能同时容纳不少于200名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佐证材料;

5.研学岗位管理责任机制及与周边医院联动救治机制材料;

6.符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念,并且主题鲜明,利于培养学生探究能力的研学系列课程。

(二)组织评估

1.由申报单位所在市县教育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中《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市县初核情况表》(见附件1),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核,并将所有初核条件均合格的申报单位名单报送海南省教育厅。

2.由海南省教育厅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熟悉研学旅行的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根据本办法中《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评分表》(见附件2),对市县报送的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评审及现场评估。

3.经专家组评估,申报单位所得分值不少于250分(总分300分),其中带星号项目的得分不低于分值的80%时,可列入拟认定候选名单。

(三)公示认定

由海南省教育厅将拟认定为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并颁发相关牌匾。

三、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的扶持政策

(一)被认定为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的,海南省教育厅可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参加国家级研学旅行基地评选。

(二)市县教育局组织辖区内中小学生到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可在下一年度按相关规定向省里申报研学旅行奖补资金。

(三)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可优先考虑将日常管理规范、考核优秀的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列入向中小学校重点推荐的研学旅行基地名单。

四、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的管理机制

(一)加强日常管理

1.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应结合学生需求和自身资源禀赋,持续开发与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劳动类等相关课程,且有利于学生参与和体验的研学活动。

2.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应接受海南省教育厅和省直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及监管。

3.省级研学旅行基地每年应向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研学旅行情况总结及数据。

4.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应配合中小学校研学活动的管理要求,建立学生研学活动档案并及时反馈学生研学活动评价情况。

(二)实行复审制度

1.对已认定的省级研学旅行基地每3年组织一次全面复审。复审工作由海南省教育厅牵头组织实施。复审工作程序参照评审程序进行。

2.复审达标的,继续保留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称号。达标包含以下条件:(1)年平均接待研学旅行学生数不少于5000人次;(2)按《研学旅行基地认定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定,总分值不少于250分,带星号项目的得分不低于80%。(3)1年内学生、家长、学校满意度不低于90%的。

3.对达不到上述达标条件要求的基地,复审暂缓通过,并予以半年时间整改,经过整改后达标的,继续保留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称号。经过整改仍未达标的,取消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称号,撤回所颁发的牌匾,并向社会公告。

(三)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存在以下问题的,海南省教育厅将取消其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称号,撤回所颁发的牌匾,并向社会公告。

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省级研学旅行基地称号的;

3.有违规违法行为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以后起实施,试行3年。

(二)本办法由海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三)各市县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市县的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及管理办法。

附件:1.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市县初核情况表

      2.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评分表

      3.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



附件1

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市县初核情况表

序号

市县初核内容

合格

不合格

1

应具备法人资质,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

2

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成立不足3年的,成立至今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3

可进入性良好,路口的基地标牌指示醒目。

4

基地安全设施配置齐全,标识醒目,管理营运秩序良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措施落实到位,配有测温设施、隔离室,与当地医疗机构建有通畅的救治机制。

5

基地能同时容纳不少于200名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的佐证资料

6

基地有配套(或周围10公里范围内有与基地签订协议)的食宿接待设施及针对学生食宿的管理制度。

7

医疗、救援、火情、应急处突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8

基地内部基础救助设施设备应齐备完好,与周边医院有联动救治机制。

9

基地内水、电、通讯、无线网络等应配备齐全,运行正常。

10

拥有适合中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的优质资源及场地。

11

设置有主题鲜明、符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念并与基地资源相匹配的研学系列课程。

12

与基地课程资源相匹配的专业研学导师团队及管理团队


附件2

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评分表

评估认定内容

评价机构计分

1

基本条件

100

1.1

规模及布局

22

1.1.1

基地内有硬化的道路,有与接待能力匹配的停车场。

4

1.1.2

基地有可供学生集中学习、体验、休整的场馆场地,功用齐全、布局科学合理。

5

1.1.3

配有必要的研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

4

1.1.4

参观、游览路线的布局应合理,方便浏览与集散。

4

1.1.5

景点类的游览路线设计与研学课程主题或相应景点景观相关。

5

1.2

环境及卫生条件

18

1.2.1

环境整洁,周围 500 米范围内无污染源。 

3

1.2.2

室内空气无异味,能提供相关部门有效的监测资料。

3

1.2.3

设电子信息屏,及时向学生提供紫外线指数及灾害性天气预警等气象信息。

3

1.2.4

厕所布局合理,数量适宜,标识醒目,地面及厕位无污渍、无异味。

3

1.2.5

人流密集区安放适合垃圾分类投放的垃圾桶,垃圾桶上有醒目的垃圾分类投放标识及引导语。

3

1.2.6

存放垃圾的设施设备和场地清洁,有防蚊、蝇、虫、鼠等措施。

3

1.3

标识标牌

12

1.3.1

基地内道路的交通标志明显和标线设置合理。

3

1.3.2

基地的安全警告和危险标志、标识应醒目,便于识别。

3

1.3.3

基地的火灾报警装置标志、紧急疏散逃生标志、灭火设备标志、禁止和警告标志、方向辅助标志、文字辅助标志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

1.3.4

公共信息标识标牌的布局合理,图形符号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3

1.4

基地及周边资源

16

1.4.1

基地自身能开设研学课程的资源丰富,并已编制出相应的课程。

4

1.4.2

基地的乡土乡情资源具有明显的区域特色。

4

1.4.3

周边有其他教育资源。

8

1.4.3.1

独特的民俗文化。

2

1.4.3.2

革命传统教育。

2

1.4.3.3

国防科工教育。

2

1.4.3.4

自然(科技)或人文社会。

2

1.5

运行条件

32

1.5.1

基地有医疗救助室。

3

1.5.2

基地自身能提供食宿条件。

5

1.5.3

用餐条件

4

1.5.3.1

能提供200人以上的用餐服务。用餐环境干净、整洁、卫生。

2

1.5.3.2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证件齐全。

2

1.5.4

住宿条件(或周边住宿条件)

20

1.5.4.1

能同时满足200人的住宿需求。

2

1.5.4.2

营业执照、公共卫生许可、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齐全。

2

1.5.4.3

有男生和女生分区住宿要求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4

1.5.4.4

房间内有小型消毒柜。

1

1.5.4.5

房门能自动闭合,有门窥镜、门铃及防盗装置。

2

1.5.4.6

房内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紧急求助电话。

2

1.5.4.7

房源内按床位数配有足够的防毒面罩。

2

1.5.4.8

房内有卫生间。

2

1.5.4.9

有冷热水供应。

1

1.5.4.10

搭建帐篷的露营地地面有防潮地板、有配套的洗澡间和卫生间,能保障学生住宿时的基本安全。

2

2

研学课程

80

2.1

课程设置★

40

2.1.1

有适合不同学段学生的系列研学课程体系。

4

2.1.2

研学课程的内容与学校教育关联度较强。

4

2.1.3

课程体系较为完整,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的体验互动研学课程项目不少于10项。

4

2.1.4

研学课程的主题特色鲜明、学习目标明确、富有教育功能。

4

2.1.5

课程内容注重培养学生在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4

2.1.6

研学课程方案有具体的内容、实施环节和评价等方面内容。

4

2.1.7

研学课程方案的讲解词内容科学、规范。

4

2.1.8

课程方案中的学习方式多样化,有实地观察、考察、访谈、探究、实验、劳作、反思等内容。

4

2.1.9

课程方案中的研学路线设计合理。

4

2.1.10

学生学习、实践、体验活动时间编排合理。

4

2.2

课程的质量★

28

2.2.1

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

2.2.2

能让学生了解所处社会的文化、历史、文明成果。

3

2.2.3

课程应有利于中小学生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和实践经验。

3

2.2.4

能提升学生热爱自然、热爱集体、热爱生活的情感。

3

2.2.5

能让学生树立集体意识、公共观念及社会责任感。

3

2.2.6

有利于学生养成自理自立、文明礼貌、 互勉互助、吃苦耐劳、艰苦朴素等优秀品质和精神。

3

2.2.7

能让学生学会交流、合作及分享。

3

2.2.8

在本地具有较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

3

2.2.9

有利于提升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学生体验和感受生活,提升实践创新能力。

4

2.3

研学活动的评价

12

2.3.1

有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效果测评制度,测评内容能真实反映学生知识、技能掌握情况。

3

2.3.2

有学生研学满意度调查制度,有满意度大于90%的佐证材料。

3

2.3.3

建立家长评价制度,有家长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支持率、满意率大于90%的佐证材料。

3

2.3.4

建立学校评价制度,有学校对基地各项工作的综合评价材料,有认可度和满意度大于90%的佐证材料。

3

3

组织保障

73

3.1

发展规划

6

3.1.1

基地制定有近中期(2至5年)发展规划,规划内容涵盖教学计划、课程体系、研学线路、保障体系等核心内容,目标明确、措施可行。

3

3.1.2

基地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

3

3.2

师资力量★

24

3.2.1

设有专门的研学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研学的各项工作。

3

3.2.2

能根据基地提供的课题,配备适合中小学各学段的研学导师。

3

3.2.3

研学导师持有参加专业培训(或有相关资质)的材料证明。

3

3.2.4

能按低于1:50的师生比例给每个研学团体配置专职或兼职的研学导师及安全员。

3

3.2.5

基地研学导师具备相应的教学教育能力,具备与学生互动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

3.2.6

有与在校大学生、退休教师(干部)、社会能工巧匠等兼职导师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兼职导师管理档案。

3

3.2.7

定期组织开展研学导师培训,注重研学导师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提供培训的佐证材料)

3

3.2.8

与家长等志愿者建立研学指导志愿服务协议。(提供佐证材料)

3

3.3

组织管理

43

3.3.1

机构

6

3.3.1.1

设有研学机构或部门,配备联络员、辅导员、项目专员和医务人员。

2

3.3.1.2

各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2

3.3.1.3

能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情况。

2

3.3.2

制度管理

9

3.3.2.1

有健全的研学旅行教育活动管理制度及接待标准,能适时更新。

3

3.3.2.2

有规范的研学旅行接待协议(合同)。

3

3.3.2.3

有研学旅行的安全管理防控制度。

3

3.3.3

学生档案管理★

4

3.3.3.1

建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活动档案。

2

3.3.3.2

档案内容包含研学时间、研学对象、研学课程内容、研学信息反馈等。

2

3.3.4

投诉管理

8

3.3.4.1

有投诉及处理制度。

2

2.1.4.2

设有投诉专线。

2

2.1.4.3

投诉处理及时、妥善。

2

2.1.5

建有投诉记录档案。

2

3.3.5

经费管理

10

3.3.5.1

设有研学活动财务科目。

2

3.3.5.2

研学经费使用的监管流程清晰。

2

3.3.5.3

建有研学经费开支台账并符合相关要求。

2

3.3.5.4

研学教育活动的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

2

3.3.5.5

有研学旅行年度经费预算计划。

2

3.3.6

优惠政策

6

3.3.6.1

正常收门票的基地,制定针对中小学生实施门票减免政策。

2

3.3.6.2

基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费用减免措施。

2

3.3.6.3

基地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及食宿实施价格优惠政策。

2

4

安全保障★

47

4.1

基本保障

27

4.1.1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4.1.2

建立辐射全基地的防火电子监控系统和完善的防火安全制度。

3

4.1.3

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

3

4.1.4

有安全责任落实的过程记录材料。

3

4.1.5

有传染病预防及应急措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措施落实到位,配有测温设施、隔离室等,与当地医疗机构建有通畅的救治机制。境外学生到基地开展研学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防控规定执行。

3

4.1.6

制定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3

4.1.7

对各种安全应急预案,有培训及演练记录。

3

4.1.8

室内外建有全天候、全覆盖的监控系统,影像资料保存90天以上。

3

4.1.9

建立紧急救援体系、内部救援电话、公布且畅通有效。

3

4.2

设施设备保障

14

4.2.1

公众聚集场所醒目位置应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2

4.2.2

有特种设备的,应能提供检验合格报告。

2

4.2.3

有特殊研学用具及器材的应配备安全使用说明。

2

4.2.4

基地内及附近区域可能发生危险处应当设有安全防护设施,有安全警示标志。

2

4.2.5

设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

2

4.2.6

基地内通讯设施布局合理,手机信号接收良好,广播能覆盖基地所有研学活动区域。

2

4.2.7

配有的教育教学用具、器材,应环保且性能完好。(提供有效的合格证)

2

4.3

人员的保障

6

4.3.1

活动过程中,配有专职医护人员、日常药品、急救箱,能够及时开展救护服务。

3

4.3.2

设有安全保护机构,配备数量充足的专职安保人员。

3

合计

300


附件3

海南省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申报类别

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可多选□

通讯地址

邮编

基地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申报理由(请根据附件1和附件2逐条自行评分,并附上相关资料)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县教育局

推荐意见

                          盖章

                           日期:

省教育厅

审核意见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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