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党〔2017〕59号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党组
关于李旭鋆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琼教人〔2015〕47号),结合工作需要,经厅党组2017年8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
李旭鋆同志(五指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室负责人)任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科员,挂职时间1年,从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周飞同志(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岗副股长)任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科员,挂职时间1年,从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丁再星同志(海南省技师学院行政办公室科员)任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科员,挂职时间2年,从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党组
2017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位厅领导,五指山市教育局、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海南省技师学院。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