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文件
琼教党〔2019〕65号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
关于韩小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经省教育厅党委会议2019年8月19日研究,决定:
韩小雨任行政办公室(信访处、保密室)主任;
韩忠泽任教育督导局(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局长;
王丽娜任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处长;
梁定光任审计处处长;
卢 刚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免去其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朱双平任高等教育处(学生工作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处长;
陈振华任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处长;
彭离生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张 超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处长;
文 强任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正处级督查专员;
陈 聪任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副处长[继续担任海南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团委书记(正处级)]。
李勇先任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副主任(现作为内派干部在澳门中联办工作);
周晓东任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副主任;
秦四波任行政办公室(信访处、保密室)副主任;
刘 丹任教育督导局(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局长;
曾 欣任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副处长;
许辉东任改革与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陈敦忠任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副处长;
赵 克任财务管理处(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副处长;
李丽雯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苏永光任高等教育处(学生工作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
路剑威任高等教育处(学生工作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
黄联平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副处长;
王卫红任学校安全工作处副处长,免去其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副处长;
刘世琼为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许 强为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佘家鼎为行政办公室(信访处、保密室)二级调研员;
许政宇为行政办公室(信访处、保密室)二级调研员;
宋存德为教育督导局(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杜书清为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二级调研员;
范晓红为改革与发展规划处二级调研员;
范慧坤为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二级调研员;
周建国为财务管理处(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樊 奕为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二级调研员;
刘云楼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二级调研员;
王 奋为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朱永国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省教育工会二级调研员;
贺建军为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林 劼为教育督导局(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任逸根为改革与发展规划处四级调研员;
陈果清为行政办公室(信访处、保密室)二级主任科员,专职保密员,免去其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 波为行政办公室(信访处、保密室)二级主任科员;
刘小敏为行政办公室(信访处、保密室)二级主任科员;
欧阳歆为教育督导局(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梁 成为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二级主任科员;
陈 雪为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二级主任科员;
颜新峰为改革与发展规划处二级主任科员;
俞秀珍为改革与发展规划处二级主任科员;
唐燕妮为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
吴 斯为财务管理处(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李忠友为审计处二级主任科员;
刘 涛为审计处二级主任科员;
吴名芳为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 颖为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二级主任科员;
沈亚锋为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
柯森林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二级主任科员;
梁 俊为高等教育处(学生工作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杨 丽为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林紫芳为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二级主任科员;
李晓平为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彩娟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 鑫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许 曙为财务管理处(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云慧明为学校安全工作处四级主任科员;
廖绍袍为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试用期公务员,免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试用期公务员(继续试用期至2020年6月19日)。
上述同志原任职务,因内设机构撤并、变更而自然免除;所在机构名称未变更的其他现职人员,本次不重新任职。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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