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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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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 |
琼教党〔2023〕132号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厅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中学):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厅领导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李 湖(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主持省教育厅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机关党建、共青团、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招生等工作,分管审计处、机关党委、省考试局。
李渝凤(省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负责教育督导、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双减”、高等教育、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学校安全、防灾减灾等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局(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高等教育处(学生工作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学校安全工作处、厅直属高等职业院校,联系政协工作。
邢孔政(省教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负责综合改革、发展规划、民办教育和教育产业、节能减排、教育乡村振兴、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计划生育、财务、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关工委、学生资助、勤工俭学等工作,分管改革与发展规划处、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老干部工作处、财务管理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厅直属中等职业学校,联系人大和农村工作。
李燕仪(省教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人民政府教育副总督学):负责基础教育、妇女儿童、教师教育与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语言文字、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教研等工作,分管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厅直属中学。
吴聿名(省教育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崔 莹(省教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负责省教育厅党委日常工作和党建、宣传、统战、思想政治、教材、维护政治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厅机关日常行政、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保密、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工会等工作,分管省教育厅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教材处)、行政办公室(信访处、保密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省教育工会。
黎岳南(一级巡视员):协助李渝凤分管高等教育处(学生工作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学校安全工作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和厅直属高等职业院校;协助邢孔政分管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杜明娥(一级巡视员):协助李湖分管省考试局。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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