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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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14-03595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14-09-17 12:09 文 号: 发布日期:2014-09-17 12:09 文件状态: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部门2013年度部门决算

一、教育厅部门概况

1. 海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厅字 〔2009〕10号),设置海南省教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海南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为主管全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教育工作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指导监督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发布。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协调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指导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对市县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和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和指导对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监测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执行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评审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拟定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指导和监督省属高校执行国家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规划并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的专业布局和调整;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统筹管理教育专项经费和省级教育经费及境外对本省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督各市县教育财政拨款经费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及其他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八)统筹和指导全省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市县教育的扶持与援助。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参与管理高校领导干部。

(十)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各类学校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依法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协调制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定和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承办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规划和协调教育系统重大科研工作,指导院校发展高新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审定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负责教育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四)承担全省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测试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

2.部门(单位)构成

我厅二级预算单位35个,主要包括:

教育厅本级;海南省考试局、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海南省电化教育馆、海南省勤工俭学办等直属单位4个;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琼州学院、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等9所高校;省商业学校、省供销学校、省财税学校、省工业学校、省民族技工学校、省华侨商业学校、省经济技术学校、省经济技术学校、省银行学校、农林科技学校、省机电学校、省农业学校等11所中职学校;海南大学幼儿园;琼台师专幼儿园;海师附属幼儿园等3所高校附属幼儿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琼州学院附中;海南师范大学附中、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农垦中学、农垦实验中学等7所普通高中(含农垦托管的三所普通高中)。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支出决算表(见附表2)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三、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海南省教育厅(部门)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619489.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9274.8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2100.8万元,为部门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不足。

3、事业收入79947.5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610.44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22976.36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同级部门委托项目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973.93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121606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海南省教育厅部门2013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61948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1.68万元,公共安全4.75万元,教育429264.82万元,科学技术2543.0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1.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762.19万元,医疗卫生1882.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0670.45万元,农林水事务58.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99.81万元,其他支出1038.8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7801.9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海南省教育厅部门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04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769.98万元,项目支出270275.99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190769.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59.37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5.9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运行的基本支出。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1186.62万元、高中教育(项)21787.81万元、高等教育(项)113317.93万元和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1147.8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普通教育机构的基本支出。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15423.63万元、技校教育(项)1432.08万元、高等职业教育(项)14762.1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基本支出。

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2859.63万元,主要用于省广播电视大学的基本支出。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85.3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67.24万元、事业单位(项)7046.6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45.4万元、其他优抚支出64.2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中的抚恤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096.27万元、购房补贴3.5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270275.9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0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机关各种事务活动的项目支出。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81.3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53.9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330.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5861.68万元、小学教育(项)13890.59万元、初中教育(项)12340.3万元、高中教育(项)6269.4万元、高等教育(项)137563.34万元和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3372.2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普通教育机构的项目支出。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36637.47万元、技校教育(项)843.88万元、职业高中教育(项)8.8万元、高等职业教育(项)26124.9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项目支出。

教育(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67.18万元,主要用于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项目支出。

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3805.39万元,主要用于省广播电视大学的基本支出。

教育(类)留学教育(款)出国留学教育(项)66.7万元、来华留学教育(项)92.28万元、其他留学教育支出(项)194.8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各教育机构用于留学教育的支出。

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100.86万元、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19.7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各教育机构用于特殊教育的支出。

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教育(款)教师进修(项)785.48万元、其他教师进修及干部教育(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各教育机构用于教师进修及干部教育的支出。

教育(类)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1003.14万元、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258.95万元、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258.95万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330万元、其他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63.5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各教育机构中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462.5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教育资金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0670.45万元,主要为本部门事业单位(学校)支出总额中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314.61万元、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支出1158万元和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131.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类教育机构开展课题支出。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599万元、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项)74.42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74.35万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类教育机构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海南省教育厅(包含厅本级和3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31.14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71.63万元,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49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56人次。主要用于教育事务等相关工作参与洽谈、技术合作、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8.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4.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6万元。2013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9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71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检查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641.1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务与教育交流发生的接待费;承担政府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承担与教育事业业务相关的全国(省)性会议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附件:2014sjytjsgkfb.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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