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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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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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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
琼教基〔2019〕80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做好
城镇小区幼儿园配套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规划建设土地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26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收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10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2)已于2019年4月22日印发,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实施方案》精神抓好落实,切实把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作为扩大普惠性资源,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的重要途径抓紧抓细抓实,确保《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市县要在市县政府的领导下,明确牵头单位,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或明确由市县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统筹指挥,推进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做好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县要抓紧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并务必将《实施方案》中的5个附表于5月2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账号密码已经通过各种渠道提前下发给各市县教育局),并根据摸排、整改完成情况按要求在时间截点内更新系统。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26号
2.《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107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教基[2019]80号(3合)附件2:(正文副本)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前文有误,请以此件为准)
琼教基[2019]80号(3合)附件1: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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