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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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72-3/2022-69189 分  类: 发文机关: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2022-03-03 10:20 文 号:琼教办〔2022〕5号 发布日期:2022-03-03 10:20 文件状态:

标题: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厅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20225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厅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中学): 

现将《海南省教育厅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教育厅

                                202232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的召开,“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实施进入第二年,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进入攻坚之年,意义重大、节点特殊。海南教育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打造新时代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为引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办好人民满意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的教育,奋力谱写海南自贸港教育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一)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1.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厅党委会、厅务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实施2022年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综合运用“学习强国”、海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厅机关“每月一讲座”、厅“两微一网”等学习平台,推动全系统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以理论滋养教育初心,以理论引领教育使命。推进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运用好党史学习教育成功经验,常态长效深化拓展全系统“四史”教育。(责任处室:厅党委办、行政办、机关党委、人事处)

2.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出台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工作方案,指导全系统扎实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的宣传教育。(责任处室:厅党委办、机关党委、行政办)

(二)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3.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分级分类指导推进全系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常态长效开展“三进三述两整顿”活动、“四个一批”年度推选展示活动、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推动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负责制。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工程,持续开展各市县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专项督查,选优配齐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党建工作进民办学校章程。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深入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培育创建一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工作室。组织制定境外高校独立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实施办法,推进境外高校独立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全覆盖,形成一批教育领域的党建工作集成创新案例,不断消除党建“空白点”。(责任处室:厅党委办、机关党委)

4.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规定精神,一严到底纠治“四风”,优化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健全完善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压紧责任链条。召开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抓好厅机关、直属单位(学校)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厅党委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定期开展廉政党课、现场警示教育等活动。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工作。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强化监督执纪。抓好作风整顿建设年、“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成果转化,推动“比学赶超”常态长效,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责任处室:厅党委办、机关党委、人事处)

(三)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5.扎实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和深化扩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围绕“提高政治能力、提高改革创新能力、提高攻坚克难能力、提高抓落实能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在全系统扎实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重点通过“实战化大培训”“专业化大练兵”“特色化大比武”等方式,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责任处室: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党委办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调优配强厅机关、直属单位(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加大干部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建立海南省教育厅干部考核系统,健全干部日常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各项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保驾护航。(责任处室:厅人事处、党委办、机关党委、高教处、职成教处、基教处)

7.加强教育人才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引育并举、高位嫁接、开放发展”,统筹谋划全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校成立海南教育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加强教育人才评价和激励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开展教育人才信息统计分析。用好用足各项人才优惠政策,持续加强教育人才引进。围绕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机构等平台建设需求,引进急需紧缺的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学科(科研)带头人及优秀人才团队。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主力军作用,通过学科调整,专业撤并,培养一批自贸港建设需要的人才。(责任处室:厅人事处、教师处、高教处)

(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8.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重点阵地、重点领域和重点人。持续加强对高校九大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突出抓好学校对外交流、国际学术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坚决抵御和防范校园意识形态渗透、校园宗教渗透。指导高校筑牢“三微一端”等阵地。优化教育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处置流程机制。建立健全省级和高校教材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教材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大中小学教材建设“一规划四细则”,健全完善覆盖大中小学、外资独立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教材的管理制度体系。做好地方课程教材修订工作,全面开展教材使用风险排查。全面规范教材、教辅及课外读书进校园管理,严格教材审核把关。(责任处室:厅党委办、行政办、国际处、高教处、职成教处、基教处,省教培院)

9.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从严从紧科学精准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落实考评指标体系。指导各地各校落实好属地和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建设。持续抓好全省中小学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协同开展对道路交通、防溺水、消防、食品、危化品、禁毒、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切实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协调开展反网络电信诈骗、防范“套代购”。责任处室:厅学校安全处、党委办、督导局、体卫艺处)

10.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教育系统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海南教育风险防范体系,重点加强教育领域16类风险隐患、95个风险点的防控,做好教育领域重大改革事项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防范“灰犀牛”“黑天鹅”事件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深入开展国防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处室:厅党委办、体卫艺处)

(五)加强老干部和群团工作

11.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运用“互联网+”精心、精细、精准为老干部服务。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发挥全系统“五老”优势,组织开展好关心下一代系列品牌活动。做好省教育工会换届工作。举办教育系统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健全教育工会工作体系。推进“教职工之家”建设。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组织开展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组织实施好教职工真情暖心、普惠关爱、强身健体、提升修养、权益保障、困难帮扶等六大行动。(责任处室:厅老干处、机关党委、机关团委、关工委,省教育工会)

二、坚持五育并举,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六)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12.提升学校思政工作质量。全面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主渠道作用,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动实施一批思政工作特色项目,持续推进“全省高校网络思想工作中心”等一批思政工作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8个特色项目检查验收,打造思政工作亮点品牌,加快构建海南特色高质量高校思政工作体系。组织编写出版大中小幼等版本的《“自贸港知识进校园”系列丛书》,实现全省学生读本全覆盖,提高学生对自贸港建设的认知率、认同率和参与率。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持续推进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专项工作。继续实施系列高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职业学校思政课教师和中职学校班主任、中小学德育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计划。推进职业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建设。推广“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组织开展“青春使命”“技能成才强国有我”“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教育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政工作紧密结合。推进社会文明大行动、文明校园、文明诚信教育等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处室:厅党委办、高教处、职成教处、基教处)

(七)深入推进“阳光快乐”教育

13.争做“双减”优等生。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巩固成果、健全机制、扫除盲点、提升水平、维护稳定、强化督导,实现“双减”优等生工作目标。出台海南省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严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动态清零无证培训机构。围绕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指导各市县开展常态巡查,坚决“防反弹”“防变异”。建设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内容等日常监管,实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全覆盖。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清单,发布培训机构“白名单”。进一步推动落实好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考试六项管理和教学管理、教师教学、教师教研和学生学习四项常规。完善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指导机制。加强教辅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质量,促进课后服务规范化、多样化、课程化,逐县逐校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推广使用国家和我省优秀免费线上教学资源。制作推出“海南家庭教育微课堂”,推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做好家校社协同育人。加强“双减”工作舆论宣传引导。责任处室:厅双减办、基教处、财务处、教师处、体卫艺处、督导局,省教培院)

14.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化“阳光快乐”教育,把海南学生“特色印记”品牌擦得更亮。健全红色人文、绿色生态、蓝色海洋和航天特色德育教育体系,开展中小学“红绿蓝”德育品牌活动展示评选活动,举办第二届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技能大赛,深入推动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宣传推广《海南省中小学阅读空间建设与管理指南》应用,遴选一批“最美阅读空间”,夯实支撑中小学生阅读素养提升的基础环境。出台《持续推进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若干措施》,巩固提升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成果,推动中小学游泳教学常态化。深化体教融合,推动琼中足球特色学校和海南师范大学国际足球学院加快建设,在海口、三亚、儋州、万宁分别设立“满天星”训练营,形成琼中女足发展新格局。完成初中教室照明改造、全省小学各配备一台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全省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三项为民办实事事项。实施椰苗美育行动计划,培育一批省级美育示范学校和美育名师工作室。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全面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推进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开展中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持续开展大中小学生劳动素养发展状况监测。制定中小学劳动教育清单,修订中小学劳动教育地方教材,研制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遴选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召开全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在海口和三亚成立两个海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推动构建家校医协同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机制。责任处室:厅体卫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党委办、财务处,省电教馆、教培院

(八)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15.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推进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立市县语言文字工作报告制度。开展好我省第25届全国推普周活动。开展我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及示范校建设评估。对海口、三亚市8个区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省级验收。探索在乡镇区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责任处室:厅教师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体卫艺处)

三、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教育开放发展

(九)加快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重点项目建设

16.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陆续出台《海南省学前教育“十四五”规划》等一批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教师队伍建设等专项规划,推动各市县、各高等学校将规划目标和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全力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 强化年度工作计划和“十四五”规划的有效衔接。始终树立“项目为王”理念,聚焦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统筹谋划全省教育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建设工作台账,强化跟踪调度,加快项目进度。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小学教学点布局。(责任单位:厅规划处)

17.深化教育对外开放。加快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2年全面正式招生,做强“学在海南=留学国外”品牌,做好教育消费回流文章。大力推进中国传媒大学考文垂学院、北京体育大学阿尔伯塔体育休闲学院等一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入驻高校学生总规模达到2500人。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新增签约同济大学等2-3所知名高校来海南办学。推动来琼办学国内知名高校海南分支机构分批分阶段注册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推动标志性、先导性项目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科技大学和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来琼独立办学落地;加快推进俄罗斯莫斯科动力学院、德国斯泰恩拜斯大学来琼独立办学和海口德威国际学校建设。鼓励省内高校开展高等教育国际化,支持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琼台师范学院、三亚学院等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统筹指导高校举办国际会议和论坛责任处室:厅自贸办、国际处、规划处、高教处、基教处、财务处)

18.推进教育领域制度集成创新。出台实施《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制度集成创新方案》,重点围绕创新构建“允许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政策体系、建立“大共享+小学院”办学模式、实行“五互一共”“完全学分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创建“一园多区”涉外办学党建模式、创新涉外办学机构“高考+综合素质”等多途径招生,开展制度集成创新,探索构建与海南自贸港相适应的教育政策制度体系。责任处室:厅自贸办、国际处、规划处、高教处、职成教处、基教处、党委办、政法处)

(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9.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决推进破除“五唯”顽瘴固疾,出台《海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负面清单。选取部分市县、学校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加快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加大对违反“十不得一严禁”行为监测和整改力度。以考试内容改革和选考科目指引为重点,持续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出台加强和改进艺术类等特殊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深化专升本和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改革。实施中考体育考试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省考试命题基地选址建设。(责任处室:厅规划处、督导局、基教处、体卫艺处,省考试局、教培院)

四、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提升各级各类教育质量

(十一)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

20.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制定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并指导市县逐县制定实施方案,持续巩固学前教育“两个比例”成果。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指导市县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推动市县优化县域普惠性资源布局规划,增加城镇地区普惠性资源供给。新建、改扩建30所公办幼儿园,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加快培育并评估认定一批省级幼儿园。(责任处室:厅基教处、财务处)

2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实施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指导市县“一县一案”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加大对先行创建县的支持力度。制定实施《关于加大优质学位供给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推动海口、三亚等人口流入较多的市县有序增加学位供给,大力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城乡覆盖面。持续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巩固提升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成效。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指导有条件的市县探索稳步推进多校划片。(责任处室:厅基教处、教师处、财务处、规划处,省教培院)

22.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制定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并指导市县逐县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薄弱市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加快提高县中办学水平,推动尚没有省一级学校的屯昌、白沙、五指山加快创建工作。研制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推进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建设。(责任处室:厅基教处、财务处、教师处,省教培院)

23.加快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制定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研制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力争建成3-4所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推动特殊教育从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端延伸,增加残疾学生就读高等教育的机会。推进医教结合、融合教育、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试点工作。加强专门教育,出台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指导意见,指导第一批海口、东方专门学校招生办学,第二批三亚、儋州专门学校加快建设。编制实施海南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办好省属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责任处室:厅基教处、教师处、财务处、高教处、职教处,省教培院)

24.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完善民办学校分类扶持、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和“公参民”学校治理。加快义务教育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科学精准施策,通过扩大公办学位供给、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措并举,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加强民办学校监管,做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年检工作。(责任单位:厅规划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督导局)

25.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广“安吉游戏”试点,推进幼儿园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完善中小学教学教研工作规程,研制出台各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推进“三支队伍”建设,提升校长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挥教研支撑作用。持续推进课程改革,建好用好学科课程基地,加强学校课程建设。以单元整体教学设计和“教--评一体化”研究为重点,开展中小学优质课展评、教学基本功大赛等活动,培育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持续推进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育科研服务教育行政决策的水平。组织海南省第三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遴选优秀成果参加全国评审。积极探索“双减”背景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方式。(责任处室:厅基教处,省教培院)

26.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持续实施“乡村振兴励志班”“职业初中班”“村官班”“双学历双轮训”等项目,完成“村官班”“双学历双轮训”招生5000人,面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试点在中小学校设立职业启蒙课程和职业体验课程,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完善依法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关爱控辍等机制。保持教育资助政策基本不变。加强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服务乡村振兴的力度,组建高校和职业学校服务乡村振兴团队50个以上。支持海南大学农业农村学院建设,支持海南开放大学打造乡村振兴工作非学历应用技能型培训基地,培养服务海南乡村振兴专门人才。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处室:厅规划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教师处、财务处)

27.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扎实做好高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留琼就业创业,提升高校毕业生留琼就业创业比例。高标准组织开展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和“青年红色逐梦之旅”活动。(责任处室:厅高教处)

(十二)提升教育服务发展能力

28.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大会,出台《海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关于推动海南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职业院校布局,推进组建海南酒店管理职业学校、海南信息技术职业学校和新设高等职业院校工作。推动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实施中职学校办学达标工程,启动中职学校“双优”计划,2022年首批立项建设5所左右优秀中职学校和10个左右优质专业群。培育、评选一批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优秀成果参加2022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推动22所职业院校深度参与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核心能力提升”青少年教育合作项目。完成中职招生5万人以上。谋划职业教育长学制改革,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提高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比例,中高职院校贯通培养招生规模达到2万人以上,继续实施“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扩大招生规模。推进职业院校“1+X”证书试点工作。加强职业院校实习实训管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育、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常态运行机制。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建设一批职业体验基地。(责任处室:厅职成教处、高教处、规划处、财管处)

29.完善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出台《海南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加快构建“1+2+x”高等教育总体布局。支持海南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加快建设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海南大学生物医学与健康研究中心和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海南医学院更名大学等院校设置工作。引导高校聚焦服务海南自贸港“3+1”产业体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进第五轮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争取教育部扩大海南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和单列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计划。实施省级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试办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继续实施“提质培优计划”。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遴选一批研究生优秀导师和教学团队。出台《海南省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遴选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出台《海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加强指导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重点园区人才培养工作,强化高校异地培养研究生管理。加强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建设,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成省下达高校2022年度R&D经费投入目标。责任处室:厅高教处、规划处、财务处、政法处)

30.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海南终身教育条例》立法。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实施“双新”工程。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重点支持2个示范区、17个示范基地和30个学习型组织建设。(责任处室:厅职成教处、高教处)

五、坚持引育结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十三)完善教师工作机制

31.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师德师风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和日常管理全过程,重点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持续加大查处力度,深化巩固师德师风治理成果。加强师德榜样引领和评选表彰,指导各地各校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责任处室:厅教师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

32.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出台《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并推动落实。建立中小学教师周转编制管理和使用机制。出台《海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管理办法》,强化学校岗位竞聘和聘期考核。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健全与上海等教育发达地区合作机制。(责任处室:厅教师处、规划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

(十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3.拓宽师资队伍补充渠道。组织实施2022年义务教育特岗教师计划及省级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招聘800名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持续推进“县管乡用”基层教育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推动五指山市等11个市县共招聘约100名农村地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和约1000名农村地区紧缺学科教育人才。继续实施“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统筹安排接收国家和省级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加强工资待遇保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会同省住建厅加快基层教师安居型住房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指导专门学校师资队伍配置。(责任处室:厅教师处、基教处、财务处、规划处)

34.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继续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海南省乡镇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深化与上海等教育发达地区的合作,继续选派60名中小学优秀校(园)长及中层干部、骨干教师赴上海挂职跟班学习,以点带面,引领提升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师范专业二级认证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特级教师、省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持续开展“省级骨干校长培训”“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卓越教师工作室”等40多个培训项目,培训中小学校长教师3000人次。(责任处室:厅教师处、职成教处、高教处、基教处、财务处)

六、坚持优质高效,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十五)依法治教治校

35.提高依法治教治校水平。召开全省高校法治工作会议。强化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完善机关内部法律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组织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完成我省新一轮高校章程修订和核准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法治培训班。(责任处室:厅政法处、党委办、行政办、高教处、基教处、职成教处)

36.深化教育系统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精简材料、压缩办理时间,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零跑动”“一件事一次办”等政务服务改革任务,组织“网上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指导市县规范教育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建设,建立许可事项关联,推动各业务处室通过平台实施日常监管和检查。重点优化教师资格认定等高频服务事项,并组织实施全省年度认定工作。(责任处室:厅政法处)

37.全面加强教育系统普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出台实施我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海南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2022年普法学法方案》。开展中小学法治课专项检查,组织中小学法治教育课骨干教师专题培训,编制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继续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专项法治教育活动。完善我省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完善教育系统普法讲师团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方案。责任处室:厅政法处、教师处、基教处、职成处,省教培院

(十六)切实发挥教育督导作用

38.提升教育督导水平。深入落实我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强化教育督导“长牙齿”“上水平”。组织实施我省2022年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和督导评估工作。持续加强中小学校“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督导。继续做好“省一级学校”和“省规范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做好对全省25个市县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责任处室:厅督导局、基教处)

(十七)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39.推进“互联网+教育”提档升级。出台“互联网+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一批信息化项目。推动中小学网络资费和信息化设备运维实现统筹实现全覆盖。深化海南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同步/专递课堂建设及应用,实现中小学“三个课堂”按需应用。推进全省111所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指导、评估验收、推广工作。抓好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常态化应用,启动义务教育阶段教材配套微课研发工作。举办第二十九届全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评比等活动。研制出台《海南省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建设指南》。推动智慧校园、教育省域网及“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等信息化项目立项及实施。优化海南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上线海南掌上教育系统,实现“一部手机看教育”。制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指南》,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培训。全面完成省属大中专院校软件正版化工作。深化信息技术与考试招生业务融合应用,加强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推进考场5G信号作弊防控建设试点。(责任处室:省电教馆,厅财务处、教师处、基教处,省考试局、教培院)

(十八)加强保障支撑能力

40.健全经费保障使用机制。强化省级统筹,督促各市县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以及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加强教育系统项目库建设,理顺经费项目管理机制,加快重点项目的执行进度,做好重点项目的收尾打结工作。推动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和学分制收费试点改革。推动公办幼儿园综合预算改革。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落实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专项资金重点评价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教育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开展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提升二级预算单位、市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能力责任处室:厅财务处)

41.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出台《海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指导教育系统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开展第一轮厅二级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和厅直属单位(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教育专项资金和教育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探索对民办高校开展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及财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开展审计问题整改台账清零行动。(责任处室:厅审计处)

42.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做好教育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等各项工作。推进我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建设。(责任处室:厅行政办、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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