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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师〔2022〕26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加快推进乡村教育现代化,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2022年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为做好我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分配给我省的人选推荐名额为6人(其中等额推荐4人,备选2人),根据我省实际,每个市、县(区)向我厅推荐人选控制在2人以内,儋州(含洋浦)报4人。
二、遴选范围
在乡村学校(乡镇中心校、村庄学校)任教的教师,乡镇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
三、遴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践行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能力过硬,作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3.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对在乡村振兴教育实践、结合乡土文化开展思政教育、劳动教育、校本课程研发、信息化建设实践等方面具有创新精神、表现优秀的予以适当倾斜。
4.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7年1月1日之后),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6.落实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示精神,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四、奖励培养措施
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培养工作,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负责奖励工作。
(一)培养措施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实施名师领航工程,将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分批纳入名师工作室进行培养,或采取其他培训方式开展能力建设。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当地骨干教师、名师等培养序列,予以重点支持和培训。
(二)奖励措施
1.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出资,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进行表彰,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税后)。
2.鼓励社会力量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资助支持,促进其专业发展。
五、材料报送
(一)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遴选范围和条件,根据推荐人选名额确定推荐人员,遴选推荐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人选认真填写《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推荐材料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一式三份,不需另附支撑材料。
(二)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工作总结。各市县认真总结奖励计划实施以来,对入选教师开展的培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
(三)《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和《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纸质版表头均加盖市县教育局公章)、电子版材料一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海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曲凯,联系电话:65236870,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教育厅412房,邮政编码:570203,邮箱:jiaoshichu412@163.com。
附件:1.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
2.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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