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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关键之年。海南教育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把“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作为海南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和行动遵循,在“质量、结构、特色”和“改革、开放、创新”上做文章,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夯实教育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和作用,奋力谱写办好人民满意和自贸港建设需要的教育新篇章。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厅党委会、厅务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落实高校、厅直属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中心、“每月一讲”“两微一网”等学习平台,多形式、全覆盖、全方位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见效,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责任处室:厅党委办、行政办、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持续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实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工程,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高校党建与事业发展“一融双高”。加强陵水国际联合学院党委建设,稳步探索“一园多区”涉外办学党建思政新模式。坚持“一校一策”原则,稳妥推进《海南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工程,加快推动各地各校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工作”转变。加强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召开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第一次党代会。深化“三进三述两整顿”活动。(责任处室:厅党委办、机关党委)
(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深入落实省委关于“清廉自贸港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清廉文化进校园”活动。坚持严的基调,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对考试招生、职称评定、乱收费、“双减”、师德师风等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推进“机器管”系列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坚决惩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把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定期开展廉政党课、现场警示教育等活动。紧盯重要节日和关键节点,加大节假日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处室:厅党委办、机关党委)
(四)强化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调优配强机关、直属单位(学校)领导干部。多渠道组织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加强干部日常监督,规范直属单位(学校)选人用人。组织规范好直属单位(学校)招聘工作。推动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聚焦“两大两抢”,重点围绕“抢人才”做文章,加强人才工作顶层设计,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服务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深入推进“候鸟人才”“银发精英”人才引进力度。开展教育领域候鸟人才工作站申报、“银发精英”宣传评审。(责任处室:厅人事处、党委办)
(五)维护教育系统政治和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修订完善《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研制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风险指导纲要。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制教育系统网评员和网络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持续开展教育系统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网络舆情联报联处机制作用,加强涉校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健全完善海南省教育系统“首席风险管理”责任制度,动态调整教育领域16类风险点,坚决管住重点人、重点事、重要节点、重要阵地。(责任处室:厅党委办、行政办)
二、全面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六)大力推进学校思政工作守正创新。按照教育部部署,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主渠道作用,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制定全省“大思政课”建设实施方案和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探索境外高校独立办学思政课建设。启动新一批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遴选,巩固提升全省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开展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学部)建设督导检查,加快构建海南特色高质量高校思政工作体系。加强学校思政工作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全省高校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持续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中小学德育教师队伍专业能力建设,举办粤桂琼赣滇五省(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持续推进“自贸港知识进校园”活动。(责任处室:厅思政处、高教处、职成教处、基教处)
(七)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治理,严防反弹。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将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开展信息伴随式采集,确保机构全覆盖、数据全采集、信息全准确,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创新,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规范日常运营,严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将“双减”成效纳入2023年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深入落实“六项”管理要求,狠抓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全面保障课后服务质量,促进“提质、增效、减负”。(责任处室:双减办、基教处)
(八)推进“阳光快乐”教育走深走实。积极打造“健康阳光、好学上进、勤劳诚信、文明朴实”的海南中小学生“特色印记”。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班主任技能大赛、中小学德育情景剧大赛、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海南家庭教育微课堂。完善“红绿蓝”中小幼德育体系,研制加强新时代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实施方案,出台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打造海南红色文化、热带雨林、红树林等特色实践教学品牌。常态化开展游泳教学活动,确保四年级以上中小学生总体上实现“应学尽学、应会尽会”。制定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审标准,打造海南劳动教育实践特色新名片。大力实施“椰苗美育行动计划”,开发具有海南民族和地域特色的琼剧、黎族织锦等地方和校本精品美育课程,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新格局。在中学和高校全覆盖开展急救知识和应急救护培训,实现全省大学生和中学生“学急救、懂急救和会急救”。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推动每所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小学校实现心理健康课程全覆盖,城区中小学及乡镇中心学校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开展校园资源节约行动。(责任处室:体卫艺处、基教处)
(九)加强和改进教材工作。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地方教材。研究制定我省教材建设管理评估指标体系、教材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修订完善我省大中小学和境外教材“一规划四细则”。开展高校特色培育教材遴选活动。支持我省教材创新研究基地建设,分级分类组建我省教材建设专家委员会,常态化组织开展教材工作培训、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排查,指导市县和高校健全教材建设管理工作机制。(责任处室:厅教材处、高教处、职成教处、基教处、国际处)
(十)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继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推进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组织开展第五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和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落实市县语言文字工作报告制度,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处室:教师处)
三、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十一)实施落实好《海南省“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做好“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强化年度工作计划和规划有效衔接,推动市县、高校将规划目标和任务落细落实,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小学教学点布局,加快推进“空壳校”和“空心校”撤并。有序实施好《海南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推动2-3所高校设置工作。(责任处室:规划处)
(十二)深化基础教育课程评价改革。继续组织好“双新”(新课程新高考)实验区(校)的实验工作。打造一批新课程实施样板校,引导全省中小学校构建比较完善的课程体系。持续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育公平。平稳有序推进中招改革。持续推广以田园课程为特色的劳动教育。研究制定直接面向全省广大中小学生的核心素养提升行动方案,逐项启动“阅读与表达能力提升计划”“数学与思维能力提升计划”“科学素养与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外语能力提升和国际理解教育计划”“思想道德素养与劳动技能提升计划”“运动技能与艺术素养提升计划”等六项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工程。探索“阳光快乐”教育评价体系。(责任处室:教培院、基教处、体卫艺处)
(十三)积极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发展。加快推进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启动一二期联动,加速二期反哺一期,做大做强投资运营公司,持续提高经营性收入。积极引进高水平大学和独立办学,力争新引入2-3所国内顶尖高校和国际排名前50的国际一流高校在园区落地办学。海南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获批9月份小规模招生办学。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在校生突破2000人。海南莫斯科动力大学独立办学筹建获批并开展过渡性招生。推进与丘成桐院士合作国际数学研究院落地。推进东南大学入驻陵水园区办学,与长安大学签订研究生层次国际留学生入驻协议,确保顺利落地开展研究生层次国际留学生培养。加快推动海南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海南莫斯科动力大学永久校园启动建设。积极推动英国盛彼德学校、医学健康类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落地办学。指导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等省内高校举办国际会议和国际赛事,扩大国际教育创新岛朋友圈与影响力(责任处室:国际处、自贸办)。
(十四)推进教育领域制度集成创新。落实《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制度集成创新方案》,重点围绕创新构建“允许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政策体系、持续深入推进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大共享+小学院”办学模式、实行“五互一共”“完全学分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创建“一园多区”涉外办学党建模式,开展制度集成创新,探索构建与海南自贸港相适应的教育政策制度体系。(责任处室:自贸办)
(十五)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细落实《海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开展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不少于1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向全省推广,逐渐由点到面全面铺开,加快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委托高校智库和第三方开展教育评价改革配套政策研究,开展负面清单行为监测。(责任处室:规划处)
四、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十六)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落实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学前教育“两个比例”成果。新建改扩建30所公办幼儿园。推进幼儿园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修订《海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深入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推动市县优化县域普惠性资源布局规划,增加城镇地区普惠性资源供给。加快培育并评估认定一批省级幼儿园。(责任处室:基教处、财务处)
(十七)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大力实施基础教育提升和学位扩容计划,支持海口、三亚、儋州等人口流入较多的市县增加公办基础教育学位,努力实现今年新增4万个公办基础教育学位的目标。持续加大省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大力推动集团化办学,创建优质教育集团60个,实现全省各市县全覆盖,带动一批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快速发展,有效提高区域基础教育整体质量,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努力实现“家门口上好学”,有力吸引学生回流就读。(责任处室:基教处)
(十八)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制定《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推动县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提高县中办学水平。持续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推进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完善招生政策,强化考试招生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清廉考试招生机制建设,深入实施“机器管”等系列工作。平稳有序做好2023年高考、中考、研考等各类教育考试的组考工作。(责任处室:基教处、考试局)
(十九)加快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落实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出台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推动特殊教育从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端延伸,扩大特殊教育办学规模,逐步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学前部市县全覆盖。推进医教结合、融合教育、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试点工作。加强专门教育建设,加快推进三亚、儋州专门学校和海口新校区建设。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高质量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用好国家编写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深入推进民歌、民服、民舞、民族非遗项目进校园。办好国兴中学,挂牌组建“海南省民族基础教育联盟”,推动民族中学间结对帮扶、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国兴中学的示范辐射作用,拓展民族教育优质资源,形成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局面。(责任处室:基教处)
(二十)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成果,加快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督。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责任处室:规划处、督导局)
(二十一)落实好为民办实事事项。改造全省3700余间公办普通高中普通教室照明,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照明卫生标准,进一步改善我省青少年近视防控条件。为具备条件的100所以上公办中小学校5000余间教室(功能室)配置空调,惠及学生10万余人。按照“海口先行试点示范,逐步辐射全省”的思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午餐午休工作。(责任处室:基教处、财务处、体卫艺处)
五、全面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十二)完善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调整优化“1+2+X”高等教育总体布局。支持海南大学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加快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国家特色学院,突出优势特色,培育一流成果;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申报,支持海南医学院更名医科大学;支持部省市企四方共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导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做好“双高校”终期检查准备。指导海口经济学院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导琼台师范学院做好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准备。加强推进第五轮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和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聚焦海南四大主导产业,启动海南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行动,建设一批省级“产业特色专业群”。开展第七批海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组织第三届高校教学创新比赛。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开展新一轮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学位授权点周期性评估检查和2022年学士、硕士毕业论文抽检等工作,启动首轮研究生工作站遴选。加强指导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重点园区人才培养,规范研究生异地培养管理。指导高校加强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建设,完成2023年度R&D经费投入目标。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处室:高教处、规划处、财务处、自贸办)
(二十三)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开展中职学校“双优”计划、高职学校“双高”建设,中职重点建设15所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40个优质专业群,高职重点建设6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18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培育)专业。推动职业学校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建设首批省级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0门。推进职业院校“1+X”证书试点工作,提高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持有率。继续实施“提质培优计划”,依托新一轮遴选的29个中职专业(学科)工作室开展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开展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展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开展职业学校人才“立交桥”培养工作,努力提升中职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稳定“旺工淡学”旅游人才培养项目年度5500人招生规模。深入开展职业学校与重点园区的产教联盟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职业学校创建职业教育集团及人才培养创新联盟,加大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组织职业学校积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探索赛证融通,以赛促培,将大赛奖项与职业资格认定相结合,形成人才培养合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扩大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推进组建海南省酒店管理学校、海南省信息技术学校和新设高等职业院校工作。(责任处室:职成教处、高教处)
(二十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聚焦海南产业需求建设一批“产业特色专业群”,力争辐射四大主导产业更多细分领域。扎实做好高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落实“一把手”工程,以“三个五”工作体系,实施20项举措。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扎实推进研究生和专升本招考工作,联合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市县和企业共建“产业人才培养联盟”和“高校就业联盟”平台。指导相关高校建设好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高标准组织开展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和“青年红色逐梦之旅”活动,通过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加强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实现2023届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留琼率“双提高”,促进我省大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海南开放大学成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探索海南农民学分银行建设。(责任处室:高教处)
(二十五)提升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海南终身教育条例》立法,出台《市县社区教育学院、学校、教学点建设标准》。推动市县建设市县级、乡镇(街道)级老年教育办学机构,加强市县社区教育学院、学校和教学点的基础建设。承办“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建设省级老年大学。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重点支持10个示范基地和20个学习型组织建设。(责任处室:职成教处)
六、全面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十六)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廉洁教育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化巩固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师德失范问题,指导各地各校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教师职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加强师德榜样引领和评选表彰,开展好“特级教师”“最美教师”等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引导全省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责任处室:教师处)
(二十七)积极拓宽师资队伍补充渠道。引育并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继续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继续实施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招聘不少于500名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100名农村学前教育专项计划教师。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招录不少于200名定向公费生,推动基层教育人才下沉及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以市场化方式精准引进基层优秀教育人才。优化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实现绩效管理考核和差异化发放全覆盖,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责任处室:教师处)
(二十八)着力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继续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海南省乡镇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县管乡用”基层教育业务骨干培训等项目,省级示范培训中小学校长教师1万人次左右。深化与上海等教育发达地区合作,继续选派60名中小学优秀校(园)长及中层干部、骨干教师赴上海挂职跟班学习。启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举办海南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责任处室:教师处)
(二十九)持续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推进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推动落实《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完善教师分流转岗办法,规范临聘教师管理,继续指导各地各校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周转编制管理和使用机制,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化“县管乡用”基层教育人才激励机制改革,促进优秀教育人才向基层流动。扩大改革实施范围,实现我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公立教育事业单位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全覆盖。持续开展教师岗位竞聘,建立完善“职务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机制。加大市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力度。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责任处室:教师处)
七、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十)提高依法治教治校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落实好省委《关于未成年人护苗矫偏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开展中小学校长依法治校专题培训、中小学法治课骨干教师法治专题培训。创建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好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全省学生“宪法卫士”学习率达70%以上。围绕宪法、民法典、自贸港法、未保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法活动。推动20所“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加强教育系统教师法治培训。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有效落实教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出台《海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指导推进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责任处室:政法处)
(三十一)深化教育系统政务服务改革。落实精益化政务服务事项的上线和应用,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业务全网通办。最大限度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通过数据共享免证照等方式,实现全程网办“零跑动”,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教育系统执法制度,提升教育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处室:政法处)
(三十二)全面提升教育督导水平。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出台《海南省教育督导规定(试行)》。组织实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抽检。上线运行海南教育督导管理信息平台。继续开展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职教育职责评价,持续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监测。督促指导洋浦经济开发区和五指山、昌江、陵水、白沙、保亭等5个市县分别开展“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双减”督导检查。有序开展中小学校省级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扎实做好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责任处室:督导局、基教处、高教处)
(三十三)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启动“互联网+教育”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教育省域网、“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等一批信息化项目立项及实施。持续推动中小学网络资费与信息化设备运维实现区域统筹全覆盖。建设教育大数据仓,打造海南智慧教育一张图,推动形成“以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教育治理新体系。升级完善“海教通”教育服务专区建设。开展第三批40所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终期验收。选取50所中小学开展智慧校园试点。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及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数字资源开展助学、助教、助研、助管。开展中小学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大赛及专题培训。培育100所中小学创新实验空间示范校。(责任处室:省电教馆)
(三十四)健全经费保障使用机制。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力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投入比上年增长。研究制定《海南省本级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内控机制,夯实教育系统财务管理风险底线。积极争取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优化教育系统项目库建设,完善基于项目库管理与绩效评价的一体化平台。推动实施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扩大高校综合预算内容及实施范围。严格落实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专项资金重点评价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教育收费监管制度与机制,强化教育乱收费的监督管理,推进高校学分制收费试点改革等。(责任处室:财务处)
(三十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厅机关和二级预算单位新一轮“全覆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厅直属单位(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引进国内知名高校补助资金及游泳教育等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办学行为。(责任处室:审计处、财务处)
(三十六)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各学段学生资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力量,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对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的管理,制定出台《海南省中小学闲置校舍利用及管理指导意见》。大力开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利用高校教育科研优势资源,推动高校帮扶从“独立团”向“集团军”转变,提升教育支持乡村振兴效能。继续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责任处室:规划处、后勤资助办)
(三十七)统筹抓实教育项目建设。始终树立“项目为王”理念,聚焦教育领域短板弱项,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调度推进力度,全力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加快推进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海南医学院桂林洋校区等项目建设,确保“十四五”规划项目有效落实。建成100所乡镇寄宿制学校,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责任处室:规划处、财务处)
(三十八)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防控措施,围绕“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健康。科学精准实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及操作指南,加强高校健康驿站和中小学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提高学校医护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强化学校防疫物资和医疗用品保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责任处室:体卫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
(三十九)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出台《海南省教育系统全员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海南省校园安全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南》等政策文件。强化安全教育宣传引导,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进家庭活动,让安全教育走进千家万户。举办第二届海南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落实好常态化的安全应急疏散演练,依托五个省级应急演练基地开展学生应急演练培训,确保学校安全演练常态化、实战化。组织全省中小学安全干部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开展学校食堂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市县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和高校开展安全应急评估。深入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启动研究制定高校实验室风险分类管理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对高校实验室规范化、科学化安全管理。(责任处室:安全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政法处、督导局)
(四十)加强老干部和群众工作。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引导老干部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全系统“五老”余热,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系列品牌活动。推进省教育工会换届选举。召开全省教育工会年度工作会议。举办全省教育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举办教职工健身操舞、羽毛球、气排球比赛,丰富教职工文体生活,强身健体。加强机关和直属学校团委工作。(责任处室:老干处、教育工会、机关团委)
(四十一)加强宣传和提升机关工作效能。积极融入构建“全省新闻宣传大格局”,做好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讲好海南教育故事,唱响自贸港建设教育最强音。指导教育系统做好机要、保密、值班、信息、信访、财务、档案等工作。(责任处室:厅党委办、行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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