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基〔2016〕22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3-6岁儿童
学习与发展指南》情况总结及典型经验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2年10月,教育部下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我厅也及时印发贯彻落实《指南》的通知,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三年多来,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有计划地推进《指南》贯彻落实。为了总结我省各地贯彻落实《指南》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推广交流,请各市县(单位)对贯彻落实《指南》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按时上报书面材料。现将有关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书面总结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指南》主要做法及成效,具体包括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指南》采取的主要措施;推进《指南》实验区(园)建设的进展和成效;教研部门推动《指南》落实的做法和经验;幼儿园层面落实《指南》的具体做法和经验等。
(二)贯彻落实《指南》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三)贯彻落实《指南》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单位)要高度重视材料报送工作,精心撰写总结材料,并确保文字精炼、数据翔实、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做到既有具体措施,又有数据支撑。同时,各市县要推送1个以在上贯彻落实《指南》方面有突出经验的幼儿园的典型案例。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海南省军区幼儿园、武警海南总队幼儿园、海口市机关幼儿园、海口市中心幼儿园、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琼海教育幼儿园、文昌市幼儿园、澄迈金江大拉幼儿园等12所贯彻落实《指南》的省级实验园结合本园实验工作方案报送阶段性总结材料。
(二)各市县(单位)务必于2016年4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65230825@163.com。
联系人:林紫芳,联系电话:65230825。
海南省教育厅
201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12所省级实验园。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