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前教育第六期对口帮扶工作总结暨开展第七期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各有关幼儿园:
省教育厅于2018年12月对第六期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工作经验总结,并启动第七期对口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有关部门(院系)、各省示范幼儿园及被帮扶的幼儿园(详细名单见附件1)就对口帮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19年11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二、请各市县(含洋浦)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海南省第七期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方案》(见附件2),在组织本辖区幼儿园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遴选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作为第七期对口帮扶的候选对象(已被帮扶过的幼儿园不再重复安排,乡镇中心幼儿园已帮扶全覆盖的市县可申报村级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于2019年11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我厅将根据各市县(区)申报情况和有关师范院校、省示范幼儿园的情况,合理确定第七期对口帮扶对象,并下发第七期对口帮扶名单。
四、我厅拟定于2019年12月初召开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工作现场会,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名芳、张馨尹,联系电话:65230825,电子邮箱:65230825@163.com。
附件:1.第六期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名单
2.海南省第七期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方案
3.海南省第七期学前教育对口帮扶申请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第六期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名单
序号 |
帮扶幼儿园 |
联络员 |
被帮扶幼儿园 |
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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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南省机关幼儿园 |
蔡 琳 |
儋州市雅星镇中心幼儿园 |
张 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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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海头镇中心幼儿园 |
罗才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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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昌化镇耐村幼儿园 |
钟 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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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乌烈镇峨港村幼儿园 |
胡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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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
张小玫 |
临高县波莲中心幼儿园 |
方 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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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多文中心幼儿园 |
邹丽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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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县芙蓉田幼儿园 |
刘建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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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农场幼儿园 |
章世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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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南省军区幼儿园 |
于 娴 |
琼海市长坡镇中心幼儿园 |
孔繁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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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文市幼儿园 |
古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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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迈号中心幼儿园 |
李 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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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蓬莱中心幼儿园 |
陈 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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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武警海南省总队幼儿园 |
田 卓 |
三亚市天涯区新联幼儿园 |
吉静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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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第五幼儿园 |
罗 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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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口市机关幼儿园 |
王晓丹 |
东方市八所镇罗带幼儿园 |
郑赛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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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八所镇新街幼儿园 |
黄东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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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口市中心幼儿园 |
陈 茹 |
万宁市大茂镇中心幼儿园 |
翁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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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后安镇乐来中心幼儿园 |
翁时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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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琼海市教育幼儿园 |
李前远 |
五指山市锦绣幼儿园 |
张少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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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嘉佳幼儿园 |
黄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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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 |
莫泽惠 |
洋浦经济开发区忆童幼儿园 |
高 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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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瑞地幼儿园 |
符 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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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
张瑞菁 |
澄迈县金安中心幼儿园 |
王业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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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仁兴中心幼儿园 |
李 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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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黎安镇中心幼儿园 |
郑亚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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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岭门农场中心幼儿园 |
蔡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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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琼台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 |
唐海妹 |
保亭县三道镇中心幼儿园 |
胡小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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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响水镇中心幼儿园 |
苏荣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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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海南师范大学 |
郭 敏 |
对口帮扶海口市、琼中县 |
在定点市县选定1-2个乡镇作为学前教育具体对口帮扶对象,逐步市县区域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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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琼台师范学院 |
庄小满 |
对口帮扶屯昌县、定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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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
姜凤云 |
对口帮乐东黎族自治县 |
附件2
海南省第七期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方案》(琼发〔2019〕13号)《海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琼教〔2017〕5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园的示范、辐射、引领以及高等院校专业优势和科研优势的作用,提升我省学前教育整体管理水平、保育教育质量和教师专业素质,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着力帮助被帮扶市县(区)提升学前教育管理水平,更新保育教育观念,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形成一支保教骨干队伍;同时促进帮扶者拓展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提升指导能力,实现帮扶者与被帮扶者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提升我省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三、帮扶形式
(一)高校整体帮扶市县(区)。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琼台师范学院幼儿师范学院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每个院系对口帮扶两个市县(区)。
(二)省级示范园至少对口帮扶市县(区)2所幼儿园。
四、帮扶手段
开展专题讲座、教学观摩研讨、送教下乡、浸入式跟班学习、到高校培训、高校教师学生到被帮扶市县(区)顶岗实习和工作、名师工作室、课题研究、联谊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帮助市县(区)学前教育行政和教研及幼儿园管理提高水平,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遵循以游戏为主、保教结合的原则,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五、工作内容
(一)帮助提高管理水平
围绕办园理念设计、办园特色设计、制度设计、环境设计,深入被帮扶市县(区)及被帮扶幼儿园,分析存在问题,指导做好整体规划,制定学前教育提升行动方案(包括硬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的目标和保障措施);指导做好学年园务计划;帮助被帮扶者树立先进的保育教育理念,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完善园务委员会、教研组、教代会、家长委员会、膳食管理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园务管理制度(包括岗位任职条件与职责、教研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习会议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日常消毒制度、家园联系制度、考核和奖励制度等);促进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指导被帮扶市县(区)及被帮扶幼儿园做好年度经费预算编制。
帮扶者根据被帮扶者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课题研究,在帮扶的同时,拓宽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提升科研和指导能力,实现与被帮扶者的共同进步,逐步提升我省学前教育质量。
(二)帮助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立足师德提升、理念提升、业务提升、素养提升,帮扶者积极组织“送教下乡”活动,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深入被帮扶市县(区)及被帮扶幼儿园举办讲座、开示范课、交流教研信息,开展市县(区)培训和园本培训及市县(区)教研和园本教研,并进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与申报工作;指导被帮扶者制定学期班级教学计划、教师业务培训、教学资源分析、环境创设、安全卫生保健工作;接受被帮扶者教师不定期地到高校和省级示范幼儿园观摩学习、参加教研活动;开展顶岗实习和培训。
(三)帮助改善办园条件
推进园舍规范、布局规范、设备规范、材料规范,省级财政将提供一定的经费,用于改善被帮扶者的办园条件。
(四)挖掘办园特色
突出管理优化、环境优化、课程优化、资源优化,帮扶者要立足被帮扶者实际,就地取材,从环境创设、场地选择、保教活动开展等方面入手,在规范被帮扶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基础上帮助被帮扶园形成鲜明的办园特色。
六、帮扶时间
本期帮扶活动时间为一年。帮扶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确定新的帮扶对象和时限。
七、经费保障
被帮扶者维修及改扩建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园领导班子和骨干教师培训等经费,帮扶者帮扶工作经费、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科研课题经费等,将根据申请及年度省级财政资金情况,酌情给予安排,列入省教育厅年度预算。
八、工作要求
(一)被帮扶者和帮扶者都要高度重视对口帮扶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分析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帮扶对象由市县(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省教育厅根据申请并结合帮扶者的意愿统一安排。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并确定专人作为对口帮扶工作的联络员具体做好服务和跟踪工作,为对口帮扶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对帮扶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予以协调并及时与省教育厅沟通,主动为对口帮扶工作搭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的平台,扩大对口帮扶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被帮扶者和帮扶者都要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帮扶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以及省级示范幼儿园复评重要内容之一。各市县也要将帮扶活动情况列入对幼儿园的考核范畴,作为幼儿园晋级、表彰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将适时召开现场会,交流展示帮扶成果。
附件3
海南省第七期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对象申请表
幼儿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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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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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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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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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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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目前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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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结对帮扶后的拟达到的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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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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