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办〔2017〕90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终止防汛防风IV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据省气象台预报,南海热带低压已于10月10日05时50分前后在越南河静省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7级,风速达16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99百帕。预计该低压将以每小时3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对我省影响趋于结束。省气象局已于2017年10月10日06时00分解除台风四级预警。省“三防”总指挥部按照《海南省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决定从10月10日15时起终止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根据《海南省教育系统防风防汛应急响应行动方案》,省教育厅决定于10月10日15时起终止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小学。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