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办〔2017〕110号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终止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根据气象预报,今年第24号台风“海葵”于12日17时减弱为热带风暴低压后在南海中西部海域强度进一步减弱。省气象局已于12日20时15分解除台风IV级预警。省“三防”总指挥部按照《海南省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决定从11月13日8时30分起终止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省教育厅根据《海南省教育系统防风防汛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同步终止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