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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23 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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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202335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随着海南逐渐入夏和“五一”假期临近,水上活动和假日出行将迎来高峰期,溺水、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极易发生。各地各校要深刻汲取江苏无锡“4·15”学生春游事故、“4·19”北京长峰医院火灾等事故教训,着重加强学生交通、游泳、出游、消防等安全教育,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五一”假期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期安全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校园安全防范形势,高度重视“五一”节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地本校节假日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全力抓好学校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我厅印发的《海南省校园安全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南》(琼教安〔20233号)的要求,在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和开学安全工作的基础上,节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重点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在建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特别要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必须及时解决。要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在校师生员工饮食安全。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予以解决。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节日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周密布置。

三、加强校门门岗管理和校园安保工作

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校门门岗和师生宿舍安全管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放假期间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校内人员需凭证进入。要加强护校巡逻频次,对校园及周边进行重点巡逻,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和各类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查监控、汇报和进行必要处置确保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初始萌芽状态。要关好图书馆、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关闭其内电源,切实做好防风、防水、防火工作。

四、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结合我省近年校园火灾、学生校外溺水、交通事故多发等安全问题特点,在放假前通过国旗下讲话、年级大会、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线上线下教育形式,特别要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防火安全、防学生欺凌、心理健康、饮食安全以及治安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要强调师生自行外出旅游和外地学生返乡返校时不乘坐无证无牌、超载或车况不好的车辆和农用车等;教育学生不参加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活动,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酒吧等社会娱乐场所;明确要求中小学生出游必须有家长陪同,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要特别注意对学生加强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反复告诫学生不得私自到江河游泳。同时,要重点加强对节假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学校要对留校学生进行摸底登记,对在校学生活动进行周密安排。学校原则上节假日期间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如确有必要组织的,必须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师生安全。各地教育局要主动对接市县政府,发动乡镇政府、村委会干部、公安民警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风险水域、农村道路的巡查排查,及时劝阻未成年人不安全游泳和违法违规骑(乘)电动车、摩托车等行为。

五、加强家校联动和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各地各校在放假前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群、班讯通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温馨提醒并要求每一位家长(要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家长)在五一假期务必履行对学生非在校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对孩子外出一定要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禁将电动车和摩托车分别交给不满16周岁和18周岁的孩子骑行上路,严禁孩子私自或和他人结伴到野外游泳。指导学生及家长合理安排假期活动,确保安全度过假期。

六、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履行报告制度。要健全安全应急协调和处置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教育厅值班室和对口业务处室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请各地各校于4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节假日值班表以传真方式报送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传真电话:65328613。节假日期间,省教育厅实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地点设在海口市国兴大道省政府办公楼四楼413,值班电话:65239786。

海南省教育厅

20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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